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初犯偶犯的量刑原則,以及初犯和偶犯的量刑區別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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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初犯偶犯是什么意思
1、偶犯含義:是指偶然地實施犯罪行為的人。相當于“機會犯”,不是基于行為人的性格,主要是由于偶然的外部事件而引起的犯罪。
2、偶犯與初犯不同,偶犯是從犯罪原因的角度劃分的犯罪人類型,而初犯是從犯罪序數的角度劃分的犯罪人類型,是指第一次實施犯罪的人。偶犯的人身危險性一般比較小,處罰較慣犯為輕。
3、初犯就是第一次犯罪。偶犯是與慣犯相對而言,意思是不經常、很偶然的犯罪行為。
4、偶犯是指偶然地實施犯罪行為的人,相當于機會犯,這樣的犯罪人之所以實施犯罪,存在一定的客觀原因或條件,例如一些順手牽羊的盜竊案件的行為人,往往是利用了某些客觀上的條件。
5、根據法律規定,初犯是指第一次實施犯罪行為的人;慣犯是指以某種犯罪為常業,或者以犯罪所得為其生活和揮霍主要來源,或者犯罪已成習性,在較長時間內,反復多次地實施某種危害社會行為的犯罪的人。
初犯和偶犯的區別
一種特殊形式的初犯,其與一般初犯的區別在于:對犯罪者來說,既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而一般初犯的第一次 作案,則是其犯罪生涯的開始。偶犯的心理與一般初犯心理基本類似,其明顯的特點是具有突發性和沖動性。
偶犯與初犯不同,偶犯是從犯罪原因的角度劃分的犯罪人類型,而初犯是從犯罪序數的角度劃分的犯罪人類型,是指第一次實施犯罪的人。偶犯的人身危險性一般比較小,處罰較慣犯為輕。
初犯就是第一次犯罪。偶犯是與慣犯相對而言,意思是不經常、很偶然的犯罪行為。
法律主觀:初犯和慣犯的量刑區別主要是:慣犯構成累犯的,會從重處罰。
初犯是指初次實施犯罪行為的人,由于是第一次實施犯罪,犯罪的習僻尚未形成,可改造性較大,再犯可能性相對較小。
初犯、偶犯的概念在我國刑法中沒有明文規定,只是在刑事政策中才常常提及,司法實踐中認為初犯為第一次受到有罪判決之罪犯,偶犯為未形成犯罪惡習或不以犯罪為常業的罪犯,因此主觀惡性和再犯可能性都比較小。
未滿16周歲的人犯罪怎么規定,量刑規定是什么
1、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殺人,情節嚴重的,判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應當從輕減輕處罰,并且不會處以死刑。
2、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滿14歲不滿18歲的人實施了法律規定的犯罪行為。實施犯罪時的年齡,一律按照公歷的年、月、日計算。 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應當把被告人犯罪時的年齡作為重要事實予以查清。
3、而對于已滿14周歲卻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只有故意傷人造成了重傷或死亡結果的,才會認定構成犯罪。未成年故意傷人怎么判?犯故意傷害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4、法律客觀:《刑法》第17條規定,已滿16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 *** 、搶劫、販賣 *** 、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5、對未成年人如何定罪量刑 刑事責任 不滿14周歲,一律不負刑事責任。已滿16周歲,應當負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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