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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與刑事訴訟中的證明活動區別在哪
公證機構的證明活動與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訴訟活動不同。前者是在發生民事爭議之前,對法律行為和有法律意義的文書、事實的真實性和合法性給予認可,借以防止糾紛,減少訴訟。它不能為當事人解決爭議;而人民法院的訴訟活動,則是在發生民事權益糾紛并由當事人起訴之后進行的,其目的是作出裁決。
刑事訴訟中的證明主體一般為提起控訴的一方;行政訴訟中的證明責任由作為被告的行政機關承擔;民事訴訟中的證明責任由原、被告分擔;(2) 證明標準不同。刑事訴訟的證明標準最高,民事訴訟證明標準最低,行政訴訟證明標準則居中。
所以所謂的預決的事實就是指在先前的判決、裁定、仲裁文書當中,已經為法院或仲裁機關所認定的事實,那么當事人在后面的 訴訟 當中就無需予以證明。 (5)如果某一個事實已經被公證文書所認定的,在法庭上當事人也不需要再行證明。
固定證據的方式有哪些
訴前證據保全。因情況緊急,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利害關系人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證據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訴訟中的證據保全。
收集固定犯罪證據主要方法有:訊問犯罪嫌疑人、詢問證人以及勘驗、檢查、搜查、扣押物證、書證、偵查實驗等。
固定犯罪證據主要方法有:訊問犯罪嫌疑人、詢問證人以及勘驗、檢查、搜查、扣押物證、書證、偵查實驗等。
刑事責任案件能不需要質證就可以判決嗎
質證和出判決之間沒有絕對的時間關系,只是在民訴法里對時限做出了具體要求,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如果是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
刑事案件證人出庭作證相關規定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九條,證人證言必須在法庭上經過公訴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辯護人雙方質證并且查實以后,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法庭查明證人有意作偽證或者隱匿罪證的時候,應當依法處理。第六十條 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
法律分析:一是刑事案件證據必須庭審質證。二是刑事案件事實必需證據證明。三是刑事案件證據必須清晰明了。四是刑事案件證據必須定型同一。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二條 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必須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夠證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無罪、犯罪情節輕重的各種證據。
刑事訴訟法無罪推定原則
1、法律分析:無罪推定原則刑事訴訟需要公證嗎,意指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刑事訴訟需要公證嗎,推定被控告者無罪。無罪推定原則是現代法治國家刑事司法通行的一項重要原則,是國際公約確認和保護的一項基本人權,也是聯合國在刑事司法領域制定和推行的最低限度標準之一。
2、刑事訴訟法無罪推定的原則是任何人在未經依法判決有罪之前,應視其無罪。無罪推定還包括被告人不負有證明自己無罪的義務,被告人提供證明有利于自己的證據的行為是行使辯護權的行為,不能因為被告人沒有或不能證明自己無罪而認定被告人有罪。
3、無罪推定原則具體如下:無罪推定原則具體表現為訴訟中證據不足不能認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罪時,應當作無罪處理;控訴方承擔證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罪的責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自證其罪;任何人本身都不能成為自己追訴的對象。并且未經法院判決,不能認定任何人有罪。
4、無罪推定原則,又可稱為無罪類推(與有罪類推相對應),簡單地說是指任何人在未經證實和判決有罪之前,應視其無罪。無罪推定所強調的是對被告人所指控的罪行,必須有充分、確鑿、有效的證據,如果審判中不能證明其有罪,就應推定其無罪。
5、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總則第一章第十二條明文規定:未經人民法院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這是新《刑訴法》確定的一條重要原則,簡稱為“無罪推定”原則或“疑罪從無”原則。新《刑訴法》在審判程序中進一步確認刑事訴訟需要公證嗎了這一原則。
刑事自訴案件需要準備什么材料
1、刑事訴訟法,提起提刑事自訴,需要的材料:雙方的身份信息、證明等,如身份證復印件、護照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等。能證明受到的損害的合法有效證據。能證明行為人的行為與損害結果有因果關系的合法有效的證據、訴訟材料。
2、刑事自訴狀(必須用黑色簽字筆本人簽名或加蓋企業公章)原件二份,證明被告有犯罪事實的證據材料復印件二份。注:訴狀及證據材料必須是A4紙,且紙張左側預留2CM的裝訂線。如被告為兩個時,則提交三份訴狀及證據材料,依此遞增提交。
3、③具體的訴訟請求;④致送的人民法院的名稱及具體時間;⑤證人的姓名、住址及其他證據的名稱、來源等。(2)身份證明材料。如被害人的身份證復印件。(3)證據資料。
4、依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刑事自訴案件的起訴人是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訴書的,如果提交起訴書有困難的,法院會對起訴請求進行記錄,并且要起訴人簽名。提起刑事自訴,不僅需要起訴書還需要提供證明被告人犯罪的證據等,一般包括以下材料:提交起訴狀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數提供相應的副本。
5、在準備刑事自訴立案時,需要準備以下基本材料。首先,必須準備一份刑事自訴狀,這是自訴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訴的正式法律文書。自訴狀應當使用黑色簽字筆本人簽名或加蓋企業公章,并且需要準備兩份原件。其次,還需要提供證明被告有犯罪事實的證據材料復印件兩份,這些證據應當能夠清楚地表明被告的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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