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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治安保險保的是什么?
1、保的是使受害人可優先獲得保險補助限額內的人身及財物救濟救助,最大限度的挽回受害人的經濟損失。社會治安保險責任范圍為因遭受暴風、暴雨、洪水等自然災害及盜搶、火災、爆炸等意外事故,導致家庭財產損失及人身傷亡,包括:房屋及裝潢、室內財產、人身意外傷亡。
2、一般情況下,治安保險理賠范圍包括家庭財產損失、室內財產因盜搶造成損失、因“兩搶”造成的人身傷亡、隨身財物損失、突發事件造成人員傷亡案件、村鎮干部責任保險等方面。治安保險一般是由基層 *** 部門牽頭組織居民自愿向保險公司繳納一定費用,提高居民人身財產保障程度的一種基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創新模式。
3、社會治安保險保的是因遭受盜搶、火災、爆炸等意外事故,導致家庭財產損失及人身傷亡。社會治安保險是一種政策性保險,旨在為受害人提供保險補償,以最大限度地挽回其在意外事故中遭受的經濟損失。
4、治安保險是一種綜合性家庭財產保險,由政法委、綜治辦和保險公司推出,是最大限度減少因入室盜竊、盜竊牲畜和農機具、毀壞果園等侵農、害農犯罪造成農村居民財產損失的有效措施。治安保險是一種特殊的保險,相信很多人都聽說過,治安保險的出現,為社會的安全和穩定提供了一種新的保障方式。
5、維護公民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使公民共享發展成果,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根據憲法,制定本法。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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