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 1、刑事訴訟特點有哪些
- 2、對刑事抗訴案件的質證意見是什么意思
- 3、淺論如何加強和改進刑事審判監督工作
- 4、刑訴法修改前瞻|卞建林:我國刑事強制措施制度完善的初步思考
- 5、刑事訴訟法檢察建議是怎樣的意思
- 6、如何貫徹落實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
刑事訴訟特點有哪些
刑事訴訟法的特征主要有:刑事訴訟是法定的國家機關(如檢察機關和法院等)行使國家刑罰權的活動。刑事訴訟中國家權力的動用具有主動性、普遍性和深刻性的特點。刑事訴訟是訴訟主體遵循訴訟規則的相互作用過程。刑事訴訟必須嚴格依照法定的程序進行。
刑事訴訟是法定的國家機關(如檢察機關和法院等)行使國家刑罰權的活動;刑事訴訟中國家權力的動用具有主動性、普遍性和深刻性的特點;刑事訴訟是訴訟主體遵循訴訟規則的相互作用過程;刑事訴訟必須嚴格依照法定的程序進行;民事訴訟的特點是:民事訴訟具有公權。
刑事訴訟法的特征有:刑事訴訟是法定的國家機關(如檢察機關和法院等)行使國家刑罰權的活動。刑事訴訟中國家權力的動用具有主動性、普遍性和深刻性的特點。刑事訴訟是訴訟主體遵循訴訟規則的相互作用過程。刑事訴訟必須嚴格依照法定的程序進行。刑事訴訟是準確、及時、合法地揭露和證實犯罪。
刑事訴訟特點有: 強制性。刑事訴訟活動具有國家強制性推進刑事訴訟活動建議意見,由國家各級的刑事司法專門機關為進行追訴活動對刑事訴訟的進行進行相應的控制、管理及約束,以防出現難以預料的社會矛盾或犯罪行為人逃逸等不良現象。對違反相關刑事法律的行為人,國家會采取強制手段予以制裁。 程序性。
刑訴法的基本特點有:刑事訴訟是專門機關的一種專門活動;刑事訴訟是在當事人和其推進刑事訴訟活動建議意見他訴訟參與人參加下的一種活動;刑事訴訟是解決被追訴者刑事責任問題的活動;刑事訴訟必須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進行。
對刑事抗訴案件的質證意見是什么意思
刑事抗訴案件當中質證意見的意思就是對人民檢察院申請抗訴時提供的這些材料進行咨詢或辯駁,質證是為了體現證據的證明力度,比如檢察院提交的這些證據材料可能相互矛盾,對這種情況就一定要在質證意見中寫清楚,質證是刑事訴訟活動中很重要的一個過程。
質證意見是指在訴訟過程中,由法律允許的質證主體借助各種證據方法,旨在對當事人提供的證據在內的各種證據采取詢問、辨認、質疑、說明、解釋、咨詢、辯駁等形式,從而對法官的內心確信形成特定的證明力的一種訴訟活動而提出的意見。
人民檢察院對于刑事案件的抗訴審查期限是5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如果被害人就一審的判決結果向人民檢察院提出了抗訴,人民檢察院在收到抗訴請求以后的5天之內應作出是否抗訴的決定,并且要將檢察院的決定通知請求人。
淺論如何加強和改進刑事審判監督工作
加強刑事審判監督工作舉措 牢固樹立法律監督意識推進刑事訴訟活動建議意見,夯實刑事審判監督的思想基礎。憲法第一百三十四條之規定推進刑事訴訟活動建議意見:“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應當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以保證準確有效地執行法律”。
第二,突出監督重點,進一步加大刑事審判法律監督工作力度。
結合實際,突出重點,精準定位,推動刑事裁判涉財產部分執行。充分發揮刑事執行檢察監督職能作用,扎實推進刑事裁判涉財產部分執行工作,提升檢察監督質效。
刑訴法修改前瞻|卞建林:我國刑事強制措施制度完善的初步思考
刑事強制措施是保障刑事訴訟順利進行、規制公安司法機關訴訟行為的重要制度。自1996年、2012年和2018年三次修訂以來,雖然對制度有所完善,但仍存在不少問題與不足。卞教授從制度設置的宏觀視角,對我國刑事強制措施制度的完善提出初步思考。
刑事訴訟法檢察建議是怎樣的意思
1、檢察建議是檢察機關履行法律監督職責推進刑事訴訟活動建議意見的重要手段之一推進刑事訴訟活動建議意見,其在糾正錯誤、堵漏建制、預防犯罪以及弘揚社會正義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人民檢察院提出檢察建議的推進刑事訴訟活動建議意見,人民法院應當在一個月內作出處理并將處理情況書面回復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對人民法院的回復意見有異議的,可以通過上一級人民檢察院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
2、檢察建議是檢察機關行使法律監督職責的重要手段,旨在糾正錯誤、完善制度、預防犯罪,維護社會正義。人民檢察院提出檢察建議時,人民法院需在一個月內作出處理并書面回復檢察院。若檢察院對回復有異議,可通過上級檢察院向上級法院提出。上級法院若認可檢察院意見,應監督下級法院及時更正。
3、檢察建議是指檢察機關對確有錯誤的生效裁判或者具有法定情形的調解書,不采用抗訴方式,而是向同級原審法院提出糾正建議要求其自行啟動再審程序進行重新審理的一種監督方式。
4、檢察建議是指檢察機關對于有關部門和單位的行政行為或者司法機關的刑事判決、裁定等法律文書提出的意見和建議。檢察建議的主要目的是為了保護公民、法人和其推進刑事訴訟活動建議意見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公正司法和行政執法,推動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
如何貫徹落實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
1、《意見》還指出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是堅持嚴格司法的必然要求。所謂嚴格司法就是要嚴格貫徹、落實憲法和法律的規定。1996年刑事訴訟法正式確立了“疑罪從無”原則,現行刑訴法第一百九十五條對疑罪從無原則再次作出了確認。
2、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是要通過強化法庭審判環節,充分保障辯護權利和質證權利,加強控辯雙方對抗,從而樹立審判在整個刑事訴訟程序中的核心地位。核心價值表現在:是有利于貫徹刑事訴訟原則。是有利于統一司法審判標準。是有利于強化政法機關整體工作理念。
3、”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提出,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確保偵查、審查起訴的案件事實證據經得起法律的檢驗。“充分發揮審判特別是庭審的作用,是確保案件處理質量和司法公正的重要環節。
4、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就是要通過強化法庭審判環節,充分保障辯護權利和質證權利,加強控辯雙方對抗,從而樹立審判在整個刑事訴訟程序中的核心地位。
5、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應當以繁簡分流、快速辦案以及建立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為前提為基礎 雖然以審判為中心訴訟制度的核心是庭審實質化,但并不意味著所有刑事案件都需要或都應當實行庭審實質化的審判。
6、法律分析: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主要有以下特點:貫徹以審判為中心理念,落實庭前會議制度,推進庭審實質化改革,貫徹證據裁判規則,非法證據排除規則,疑罪從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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