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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警察調查取證算立案嗎
- 2、刑事案件律師能調查取證嗎
- 3、刑偵案件怎么處理
警察調查取證算立案嗎
1、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并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復議。
2、警察立案一般都會查到底。立案調查代表對主體的違法事實基本認定,只是因案件性質不同,處理程序就不一樣,結果就不同,一般治安案件調查完就按照治安管理法給予警告、罰款、治安拘留等處罰,如果觸犯刑法的話,派出所調查取證完后,送公安分局法制科審批后就移交檢察院了。
3、現場處罰案件不立案,直接處理;而立案查處案件則先立案,后調查。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二十八條 公安機關向有關單位和個人收集、調取證據時,應當告知其必須如實提供證據,并告知其偽造、隱匿、毀滅證據,提供虛假證詞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
4、公安機關接到治安案件報案后,應當立即進行審查,確定是否屬于治安案件管轄范圍,并決定是否立案。對于符合立案條件的案件,公安機關應當及時立案,并開展調查取證工作。調查取證 在調查取證階段,公安機關應當依法收集證據,包括詢問當事人、證人,勘查現場,檢查物品等。
5、律師解不是。不是。警察做筆錄并不等同于立案,只是立案前的一個程序,還不屬于正式立案。通常,警察在接到報案或發現犯罪行為后會進行現場勘查和詢問,并制作筆錄。
6、情節明顯輕微,經教育當場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不予立案;調查取證,立案后,執法人員應當及時進行調查,收集證據。必要時,可以進行檢查。執法人員對案件進行調查,應當收集的證據包括書證、物證、證人證言、視聽資料、當事人陳述、鑒定結論、現場勘查筆錄等。
刑事案件律師能調查取證嗎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律師是可以向證人進行取證的,包括物證、書證以及證人證言等。如《刑事訴訟法》第四十三條 辯護律師經證人或者其他有關單位和個人同意,可以向他們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也可以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或者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
法律分析:以的,按照法律規定,辯護律師自人民檢察院對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經證人或者其他有關單位和個人同意,可以向他們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也可以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或者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
法律主觀:刑事案件律師可以調查取證。法律規定,辯護律師經證人或者其他有關單位和個人同意,可以向他們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也可以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或者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
向證人及有關單位調查取證。根據法律規定,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出庭作證,律師有權向有關案件證人或單位調查取證。(3)執行案件。在民事案件執行階段,查詢被執行人的財產信息。律師有權調查被執行人的銀行賬戶、證券基金賬戶、房屋、車輛等財產信息。(4)知識產權案侵權行為調查。
律師自行調查取證的,憑律師執業證書和律師事務所證明,可以向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調查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情況。刑事訴訟法同樣也有規定,辯護律師經證人或者其他有關單位和個人同意,可以向他們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也可以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或者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
因此,律師在偵查階段依法享有調查取證權律師可以根據犯罪嫌疑人及親屬所提供的案情,根據自已對案件的分析,通過調查取證,收集證明犯罪嫌疑人無罪、罪輕和減輕處罰的證據,以使偵查機關或公訴機關及時全面調查案情,提出對犯罪嫌疑人有利的偵結意見和審查起訴意見。
刑偵案件怎么處理
1、處理刑事案件會走三個階段刑事訴訟中偵查階段取證,一般會先走偵查階段刑事訴訟中偵查階段取證,再者就是審查起訴階段,最后就會進入到審判階段,對于不同刑事訴訟中偵查階段取證的階段所存在的執行機關都會不同,只要有犯罪的事實才能給予相應的處罰。警方立案后,會進行偵查活動。偵查活動包括兩部分內容:調查取證。對現行犯或犯罪嫌疑人進行拘留、逮捕等強制措施。
2、法律分析:刑偵大隊會依法對本案進行刑事偵查,訊問犯罪嫌疑人、查找犯罪證據,偵查終結構成犯罪的,會將案件移送檢察院。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三條 對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執行逮捕、預審,由公安機關負責。
3、刑偵大隊會依法對本案進行刑事偵查,訊問犯罪嫌疑人、查找犯罪證據,偵查終結構成犯罪的,會將案件移送檢察院。經過報案、舉報,公安機關依法立案的案子,將進行偵查,在偵查完畢后將向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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