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定罪免訴分三種情況怎么辦的知識,其中也會對定罪免訴的條件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本文目錄一覽
- 1、檢察院不起訴的三種情形
- 2、定罪免訴什么意思
- 3、檢察院不予受理怎么辦
檢察院不起訴的三種情形
檢察院不起訴的三種情形:法定不起訴,也叫絕對不起訴。人民檢察院對公安機關移送的案件進行審查后,認為犯罪嫌疑人不構成犯罪的。這種不起訴在實踐中情況很少,可以說幾乎沒有;酌定不起訴,也叫相對不起訴。
檢察院不起訴有三種情形:證據不足不起訴:《刑事訴訟法》第175條第4款規定,對于二次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從《刑事訴訟法》中規定檢察院不起訴的情形來看,此時可能存在三種情況,包括法定不起訴、酌定不起訴以及證據不足不起訴。而不管是因為哪種原因不起訴,此時尚未經過法院的審判,其實都不能確定嫌疑人是否無罪。
不起訴的三種類型為:法定不起訴;酌定不起訴;存疑不起訴。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 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
檢察院不起訴的三種情形如下:(1)酌定不起訴。檢察官應用起訴便宜主義而決定不起訴在法理上稱為酌定不起訴或相對不起訴;(2)法定不起訴。
定罪免訴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定罪免處是指判決被告人有罪,但是由于情節輕微免予刑事處罰。
定罪免訴實際上是檢察機關免于起訴,如果是定罪免訴的話那就是法院認定已經構成犯罪,但是情節輕微,免于刑事處罰。
免于起訴是指人民檢察院對如簡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的案件或對自己偵查終結的案件,經審查認為被告人的行為雖已構成犯罪,但依法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應當免除刑罰所做的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處理決定。
免于起訴是行為人的行為已經觸犯了刑事法律的規定,但依法不需判處處罰或免于刑罰。
檢察院不予受理怎么辦
法律主觀:檢察院不 立案 解決以下: ①如果檢察院不立案的,可以向該檢察院提出復議,或者向上級人民檢察院進行舉報。 ②檢察機關立案是人民檢察院辦理刑事案件的第一道程序。
人民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的,應當制作不起訴決定書,公開宣布,并且應將不起訴決定書送到被不起訴人和他所在的單位。如果被不起訴人在押的,應當立即釋放。不起訴決定在法律后果上屬于無罪。
不符合前款規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建議人民檢察院予以補正或者撤回;不予補正或者撤回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不予受理。
法律分析:被害人對公安機關做出的不予立案的決定,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訴,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訴,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同級復議,上級復核。沒有先后順序。
檢察機關不受理監督申請的情況:第一,當事人對生效行政裁判未向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的,檢察機關不予受理。這一規則要求申請人必須先向人民法院申請再審,在人民法院不予處理或者處理結果不滿時才可以申請檢察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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