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 1、2012年最新的《刑事訴訟法》實施,在此之前,隨著經濟社會形勢的發展變化...
- 2、2011年國家司法考試一本通:刑事訴訟法前言
- 3、2017年司法考試卷二《刑事訴訟》模擬試題及答案三
- 4、全國2006年7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刑事證據學試題
- 5、刑法基礎知識考試的題目以及答案
2012年最新的《刑事訴訟法》實施,在此之前,隨著經濟社會形勢的發展變化...
C 試題分析:①符合題意,材料中“在此之前,隨著經濟社會形勢的發展變化,我國對這部法律進行了幾次重大調整”可體現。②不符合題意,材料中無法體現。③不符合題意,材料中無法體現。④符合題意,材料中“在此之前,隨著經濟社會形勢的發展變化,我國對這部法律進行了幾次重大調整”可體現。
當前,罰金刑的執行程序在《刑訴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只作出原則性的規定,各地做法不一,較為混亂,效果不理想,甚至有的地方在案件宣判前罰金有繳就繳,沒有繳的就不了了之,出現空判罰金刑的現象。
比如,意大利刑事訴訟法中的五種簡化審程序在1988年的刑事訴訟法頒布之前,實踐中并無相應的制度原型,它們完全是意大利國會基于提高訴訟效率與合理分配訴訟資源的目的人為設計出來的。當然,這并不意味著立法者的理性建構與社會完全絕緣,更不是說刑事訴訟法完全根基于立法者的意志。
高法、高檢和公安部于1983年8月16日發出通知,規定:“在當前嚴厲打擊刑事犯罪活動的這段期間,中級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時候,可以決定把某些屬于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應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審普通刑事案件,交由基層人民法院審判。”這一通知改變了刑事訴訟法明確規定的管轄制度,授權基層法院可以判處死刑。
死刑犯在執行槍決前發現癌癥晚期擴散,病情時好時壞,槍決還是會如期執行。癌癥晚期擴散并不屬于終止槍決的因素之一。死刑并非為了奪取罪犯生命 死刑是非常嚴厲的刑罰,我國是現在世界上為數不多的還保留著死刑的國家。這主要是因為死刑具有重大的意義。
最后陳述權的專屬性意味著它是專屬于刑事被告人的一項權利,即使有律師代為發言,也是不能限制被告人還是可以進行最后陳述。如《德國刑事訴訟法典》第258條第(二)項和第(三)項便規定:“(二)由被告人作最后陳述。(三)即使有辯護人為他作了發言,對被告人仍然應當詢問他是否有為自己辯解的陳述。
2011年國家司法考試一本通:刑事訴訟法前言
通過《司法考試法律法規匯編》,本書對相關司法解釋進行了逐條穿插,將同一知識點相關的法條與司法解釋整合在一起。
本書名為《2011年國家司法考試一本通:刑事訴訟法》,由劉東根與謝安平編著。作為法律出版社出版的一本法律教材與法律考試書籍,此書在2010年11月1日首次出版,書頁總數為224頁。采用平裝形式,開本為16開,是讀者備考國家司法考試的重要參考資料之一。
綜上所述,本書《2011年國家司法考試一本通:刑事訴訟法》以其全面、系統、深入的編寫特點,為考生提供了極高的學習價值。它不僅能夠幫助考生深入理解并掌握刑事訴訟法的核心內容,更能夠提升考生的法律思維能力,為司法考試的成功打下堅實的基礎。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概覽,分為四個主要編纂,詳細闡述了刑事訴訟的法律框架。首先,第一編“總則”部分詳細說明了刑事訴訟的任務和基本原則,包括管轄、回避、辯護與代理、證據、強制措施、附帶民事訴訟、期間、送達以及其他規定。這些章節為刑事訴訟的開展設定了基礎規則。
《2011國家司法考試教材一本通:刑事訴訟法基本信息》是由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一本書,發行于2010年11月1日,其平裝版共有287頁。本書的正文語言為簡體中文,開本尺寸為16開。該書的ISBN號碼為9787509322475和7509322472,條形碼為9787509322475。該書的尺寸為24 x 18 x 2 cm,重量為399 g。
從而在國家司法考試中取得優異成績。總之,《2011年國家司法考試一本通:憲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是一本為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讀者量身定制的學習工具。它通過全面解析各部門法的歷年考點,深入分析關鍵法條的命題策略,為讀者提供了高效、系統的學習路徑,幫助讀者在考試中取得理想的成績。
2017年司法考試卷二《刑事訴訟》模擬試題及答案三
第一次供述稱刑事訴訟考試試題,在鄭某將信用卡交其保管時,利用以前與鄭某—起取款時偷記下的鄭某信用卡上的密碼,私下在取款機上取款;第二次供述稱,是仿制刑事訴訟考試試題了一張信用卡后,用所獲取的鄭某信用卡上的有關信息取款;第三次供述卻稱,是拾得鄭某的信用卡后,用該卡取款。
但題干“甲誤認為”表明不是“明知”。 BD。刑事責任年齡。依據是刑法第17條的規定:“已滿16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搶劫、販賣、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安徽省2017年司法考試《卷三》試題 提示:本試卷為選擇題,由計算機閱讀。請將所選答案填涂在答題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 單項選擇題。每題所設選項中只有一個正確答案,多選、錯選或不選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25題,每題2分,共50分。
司法考試卷二主要涉及法律實務,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行政法、刑法、刑事訴訟法等。民法考察物權、債權、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等。商法則涉及公司法、合伙企業法、破產法等。民事訴訟法則側重訴訟程序與證據規則。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則關注行政機關職權、合法性及爭議解決。
試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含仲裁制度);考試時間:8:30-11:30。試卷四:實例(案例)分析、司法文書、論述。包括:試卷三所列科目。考試時間:14:00-17:30。從2009年開始,國家司法考試試卷試卷四包括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等相關內容。
全國2006年7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刑事證據學試題
單項選擇題(本大題共10小題,每小題1分,共10分)在每小題列出的四個備選項中只有一個是符合題目要求的,請將其代碼填寫在題后的括號內。錯選、多選或未選均無分。
自考課程都是按100分為滿分,60分(含)以上,就是通過的。全部自考都是這樣的。
.英語(二)《大學英語自學教程》(上、下冊),高遠主編,高等教育出版社。5.警察倫理學 《警察倫理學》,高德原、周永玲主編,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05版)。6.犯罪學 《犯罪學教程》,宋浩波主編,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05版)。
同時還要求自考生必須通過學位英語考試(一般60分及格),具體要求請咨詢主考院校。
A類考生: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公安管理專業、刑事偵察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可直接報考本專業(不考加考課)。B類考生:國家承認學歷的法學類、公安學類有關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報考本專業,須加考“刑法學”、“公安學基礎理論”兩門課程。
刑法基礎知識考試的題目以及答案
1、答案: C 試題12:刑事訴訟考試試題我國刑法對于未遂犯刑事訴訟考試試題的處罰原則是( )。A: 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B: 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C: 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D: 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答案: C 試題13:王某見自己的女友遭兩個流氓調戲,前去制止,而反遭流氓攻擊、立即進行反擊。
2、【考點】重大責任事故罪;過失致人死亡罪 【答案】B。
3、但題干“甲誤認為”表明不是“明知”。 ABCD。根據刑法第225條第1項,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刑事訴訟考試試題他限制買賣的物品,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構成非法經營罪。根據刑法第214條,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行為構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
4、參考答案 【考點】雇用童工從事危重勞動罪;犯罪故意;犯罪既遂 【答案】C 解析:A項行為人 *** 既遂后的財物給付行為,對犯罪既遂沒有影響,其仍然構成 *** 罪。A項正確,不當選。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條規定,以暴力、威脅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強迫他人勞動的,構成強迫勞動罪。
5、D.丁以殺害故意開車撞向周某,周某為避免被撞跳入河中,不幸溺亡。丁的行為與周某的死亡有因果關系 參考答案 【考點】因果關系的判斷 【答案】ABCD。解析:甲的行為屬于事前的故意。
6、A.侮辱尸體罪未遂 B.侮辱尸體罪既遂 C.強*罪未遂 D.強*罪既遂 正確答案:A 4單位不能成為犯罪主體的是:()A.集資詐騙罪 B.貸款詐騙罪 C.票據詐騙罪 D.信用證件詐騙罪 正確答案:B 4朱某因婚外戀產生殺害妻子李某之念。某日晨,朱在給李某炸油餅時投放了可以致死的“毒鼠強”。
暫無相關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