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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離婚時公積金余額可以分割嗎
- 2、離婚后公積金怎么分割
- 3、離婚公積金要分一半嗎
- 4、離婚公積金賬戶要分割嗎
離婚時公積金余額可以分割嗎
根據中國的《婚姻法》和《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公積金在離婚時是可以分割的。綜上所述:公積金是夫妻共同財產的一部分,因此在離婚時需要進行分割。具體的分割方式可以根據夫妻雙方的協商或者法院的判決來確定。如果夫妻雙方能夠協商達成一致,那么可以根據協商的結果進行分割。
離婚公積金可以分割。住房公積金作為一種個人儲蓄、單位資助、專項使用的住房長期儲蓄,其中一部分就是從個人工資中扣除的,是工資收入的一部分,離婚時應當按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在處理公積金夫妻財產分割時,往往會采取折價補償的方式進行。
雙方解除婚姻關系之后住房公積金能分割,先由夫妻雙方協議分割;如果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屬于夫妻的共同財產。
既然公積金屬于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那么在離婚案件中是可以進行分割的。只是分割時應當先嚴格分清時間上是取得于婚前還是婚后,只有婚后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的住房公積金才能分割。
離婚后公積金怎么分割
1、雙方解除婚姻關系之后住房公積金能分割,先由夫妻雙方協議分割;如果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屬于夫妻的共同財產。
2、離婚住房公積金由雙方協議分割,協議不成的,由法院進行判決,法院會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的原則進行判決,離婚分割財產不公,可以提起訴訟要求重新分割。
3、離婚后,公積金可以協議分割,也可以訴訟分割。
4、法律分析:離婚時,住房公積金應當平等分割。依照相關法律規(guī)定住房公積金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在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雙方當事人沒有對此作出明確約定的,離婚時持有公積金的一方,需要以現金的方式予以另一方尚存公積金數額的一半。
離婚公積金要分一半嗎
法律分析:普通情況來說離婚公積金要分一半的,住房公積金其中一部分就是從個人工資中扣除的,是工資收入的一部分,離婚時應當按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如果雙方都有公積金,但都沒法提取,一方通常要給另一方差價補償。如果只有一方有住房公積金,那么就是對半分割。
住房公積金離婚時是可以分一半的。住房公積金離婚時是可以分一半的。法律規(guī)定,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首先考慮協議分割,不能達成協議的,法院會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分割。
夫妻雙方決定離婚的,住房公積金也得分割。但當事人約定不分割的除外。根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勞務報酬、投資的收益、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住房公積金等,為夫妻的共同財產,離婚時由雙方協議分割,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
一方擁有公積金的在只有一方有公積金的情況下,可以直接予以對半分割。通常也是會通過折價款的方式由擁有公積金的一方向另一方進行支付。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一方實際取得或應當取得的住房公積金屬于其他應當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
對于僅有一方持有公積金的,則直接予以各半分割。由于住房公積金的提取需要滿足一定條件,因此,法院可以判決(或調解)名下擁有公積金的一方將公積金數額的一半以現金折價款的方式來直接給付另一方當事人。住房公積金是政策性的專啟缺項資金,只能專款專用。
起訴離婚公積金不是一定會對半分。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公積金屬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guī)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但是對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方式不一定是對半分。
離婚公積金賬戶要分割嗎
1、法律分析:夫妻雙方離婚公積金是共同財產,要共同分割。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2、綜上所述:公積金是夫妻共同財產的一部分,因此在離婚時需要進行分割。具體的分割方式可以根據夫妻雙方的協商或者法院的判決來確定。如果夫妻雙方能夠協商達成一致,那么可以根據協商的結果進行分割。如果無法協商達成一致,那么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判決。
3、夫妻雙方決定離婚的,住房公積金也得分割。但當事人約定不分割的除外。根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勞務報酬、投資的收益、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住房公積金等,為夫妻的共同財產,離婚時由雙方協議分割,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
4、婚前取得的住房公積金不納入分割范圍,只有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的公積金總額才需分割;分割時不論單位或個人繳費,公積金賬戶余額都可作為分割對象;即使公積金當前不可提取,也應按賬戶余額進行折價補償,作為共同財產平等分割;離婚本身不構成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條件。
5、夫妻雙方離婚公積金是共同財產,要共同分割。【法律依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夫妻共同財產的離婚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6、若是婚后取得的公積金,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的時候可以要求進行分割。要是一方在結婚之前取得的公積金,則通常認定為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不能作為共同財產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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