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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立案后律師可以介入嗎
法律主觀:律師介入刑事案件的時間規定是,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隨時委托訴訟代理人。法律其他規定。
在派出所報案時,您可以委托律師代理相關事宜。 為此,您需要向律師簽署一份授權委托書,明確授權范圍。 律師在代理過程中,需攜帶其身份證件和授權委托書。 律師可以代理您處理報案相關的授權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行政案件,以及刑事案件的辯護等。
【法律分析】派出所立案后的流程:偵查階段:公安機關對于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對于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后的24小時以內進行訊問。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后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請律師為其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
如果已經刑事立案,嫌疑人已經羈押在看守所的,無論是嫌疑人的家屬還是案件的當事人都不能直接會見嫌疑人,嫌疑人的家屬可以自己和受害人一方進行調解,代為賠償,或是委托律師也是可以的。
法律分析:派出所報案是可以委托律師的,不過要向律師簽署授權委托書,授權律師代理的權限。律師可以持本人身份證和授權委托書,代理去派出所,處理授權事宜。
律師什么時候介入刑事案件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的律師可以在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介入。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律師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介入刑事案件比較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是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律師可以在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介入。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四條 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
法律主觀:刑事案件律師在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可以介入了解案情。《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
律師介入刑事案件的程序(律師在刑案中什么時候介入)
法律問題分析:律師介入時間。犯罪嫌疑人受到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被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就可以聘請律師提供法律幫助。律師辦理收案手續。
律師解可以。刑事案件的律師可以在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介入。偵查機關在第一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犯罪嫌疑人采取強制措施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
從第一次被訊問或者被羈押就可以委托律師,從立案到起訴,可能在三到四個月左右。(一)強制措施期限 傳喚、拘傳持續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拘留時間,一般不得超過14日,特殊情況最長37天;取保候審時間,不得超過12個月;監視居住時間,不得超過6個月。
在偵查期間,受委托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的有關事宜,由人民檢察院偵查部門辦理。 第一百五十一條 對于不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律師提出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在四十八小時以內安排會見的具體時間;對于貪污 *** 犯罪等重大復雜的兩人以上的共同犯罪案件,可以在五日以內安排會見的具體時間。
刑事案件什么時候律師可以介入
1、法律分析:刑事案件刑事訴訟律師介入時間的律師可以在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介入。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刑事訴訟律師介入時間的人刑事訴訟律師介入時間,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2、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律師就可以開始介入。在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
3、根據刑事訴訟律師介入時間我國法律規定,刑事案件中的律師可于嫌疑人自首次接受偵查機構詢問或遭受強制措施之日起得以介入該案件處理過程。自嫌疑人首次受到偵查機構的訊問或遭受強制措施之日起,他們即享有委托辯護人的權利刑事訴訟律師介入時間;而在偵查階段,辯護人僅限于律師,被告人同樣具有隨時委托辯護人的權益。
4、《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
5、律師解可以。刑事案件的律師可以在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介入。偵查機關在第一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犯罪嫌疑人采取強制措施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
6、在刑事案件中,律師介入的時間至關重要。一般而言,犯罪嫌疑人委托辯護人最早的時間是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這一階段,犯罪嫌疑人通常被羈押于看守所,除律師和辦案人員外,包括家屬在內的其他人不得進行會見。
刑事案件律師介入的時間
1、法律分析刑事訴訟律師介入時間:刑事案件的律師可以在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介入。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刑事訴訟律師介入時間,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2、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律師就可以開始介入。在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
3、《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
4、法律問題分析:律師介入時間。犯罪嫌疑人受到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被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就可以聘請律師提供法律幫助。律師辦理收案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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