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來說,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六條規定,駕駛超員車輛的罰款為200元2000元不等,并根據情節輕重給予13分的記分處罰。此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條規定,如果超員行為造成安全事故,將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因此,對于七座車超員一個小孩的行為,應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處罰。如果是次違法,可以給予罰款和記分的處罰;如果超員行為導致安全事故,將會承擔更嚴重的法律責任。需要注意,超員不僅是一種違法行為,更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行為,應該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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