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 1、關于中國古代的司法權問題
- 2、五聽制度介紹
- 3、大陸法系國家糾問式訴訟制度形成的原因
- 4、古代的監獄叫什么
關于中國古代的司法權問題
1、法律以君主意志為轉移中國古代法自君出,君主始終掌握國家最高立法權。一切法典、法規皆以君主名義頒行。皇帝的詔敕往往直接成為法律,皇帝可修改、廢止任何法律。皇帝又擁有最高司法權,一切重案、要案、疑案,以及一切死刑案件(隋唐以后)皆須皇帝裁決、批準。
2、中國古代的司法觀念中蘊含著“司法獨立”的精神。早在上古時期,皋陶的言論“天敘有典,勅我五典五敦哉”揭示了法律與法官的司法權源自上天,而非世俗權力,這體現了司法獨立的法理根源。孟子在討論舜、皋陶和瞽瞍的案例中,明確指出皋陶的司法權獨立,不受舜的干預,進一步強調了這一原則。
3、制度方面,中國古代的司法機構設置嚴謹,包括專門的審判機構和官吏,這些機構分工明確,各有其職能。審判管轄依據地域和案件性質劃分,證據制度注重事實認定的準確性。審判程序包括普通審判和復審,死刑復核制度體現了對生命權的尊重。判決執行則要求嚴格遵守法律程序,確保公正執行。
4、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統一中國,建立了中央集權統治。中央司法機關為廷尉府,廷尉為最高司法官。地方實行郡縣制,司法機關由郡守和縣令兼任。此外,還創設了我國歷史上最早的基層治安機構——亭,主要負責緝捕盜賊和維護治安。 漢朝基本繼承了秦朝的司法制度,中央司法機關仍為廷尉,地方與秦朝相同。
五聽制度介紹
1、“五聽”制度是西周時期審理案件時判斷當事人陳述真偽的五種方式。其具體內容是:(1)“辭聽”:“觀其出畜.不直則煩”,即觀察當事人的言語表達,理屈者則言語錯亂。(2)“色聽”:“觀其顏色,不直則赧然”,即觀察當事人的面部表情,理屈者則面紅。
2、五聽制度是古代司法心理診斷的重要方法,它通過觀察當事人的言語、表情、呼吸、聽覺和眼神來分析其心理狀態,進而判斷其陳述的真實性。這種以心理分析為基礎的裁判方法,不僅在中國古代司法實踐中占有重要地位,也對后世的司法制度產生了深遠影響。
3、“五聽”制度是西周時期審理案件時判斷當事人陳述真偽的五種方式。具體內容是:辭聽,即觀察當事人的言語表達;色聽,即觀察當事人的面部表情;氣聽,即觀察當事人呼吸;耳聽,即觀察當事人的聽沉;目聽,即觀察當事人視覺及時性眼睛。知識拓展:五聽制度是心理學術語。
4、“五聽”制度要求法官通過觀察當事人的言辭、表情、氣息、聽覺和眼神,來判斷其陳述的真實性,從而作出判決。 周朝已有“五聽”制度的記載,要求在審訊時司法官注意比較當事人言辭的差異,并在必要時調查核實,不得依據未經查實的事實定案。
5、“ 五聽”是指中國古代司法官吏在審理案件時觀察當事人心理活動的5種方法,是辭聽、色聽、氣聽、耳聽、目聽的簡稱這種方法始于西周,對后世影響較大。
大陸法系國家糾問式訴訟制度形成的原因
1、糾問式訴訟制度的形成與大陸法系國家的歷史背景緊密相關,主要原因包括: 君主集權專制政體:糾問式訴訟起源于羅馬帝國時期,當時羅馬皇帝擁有絕對權力,司法與行政不分。這種制度下,國家在民事訴訟中具有職權特征,刑事訴訟則由受害人或者根據告密提起公訴,實行有獎制度。
2、糾問式訴訟,源于12世紀的天主教宗教裁判所,現今主要在法國等大陸法系國家采用,而美國雖屬普通法系,但在處理交通違規等簡易案件時,也會采用糾問式。對抗式訴訟則起源于中世紀歐洲農村,于1215年的《大 *** 》中被正式確立,以確保個人權益,強調證據與程序的嚴格性。
3、糾問式和對抗式是當今世界上最重要的訴訟模式。主要是刑事訴訟方面。既然是是最主要的訴訟模式,就會有其存在的理由。在我國,糾問式的控訴主體是檢察機關,檢察機關追溯被告人,由法院來審判。律師為維護被告人權益與檢察機關對抗。
4、隨著人類社會的發展和進步,證據制度逐漸形成和完善。在西方國家,證據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古羅馬時期。羅馬法規定了一系列證據規則和程序,如傳訊證人、交叉詢問、證據排除等,這些規則至今仍在許多國家的法律體系中得到應用。
5、大陸法系的犯罪構成概念,起源于13世紀的意大利糾問式訴訟程序中的犯罪確證。1581年,法利斯進一步發展為犯罪事實,19世紀初,費爾巴哈在刑法中引入犯罪構成,強調從罪刑法定主義出發,規定行為需符合法律才能構成犯罪。
古代的監獄叫什么
1、夏代監獄的名稱:夏臺。公元前21世紀,大禹治水有功,舜封禹為夏伯于夏邑今河南禹州,大禹之子啟即夏朝的開國之君,曾在夏臺宴會即位。夏朝的亡國之君夏桀把商湯囚禁在夏臺于此,久而久之,夏臺一詞衍化為夏代監獄的稱謂。商代監獄的名稱:羑里。
2、商朝的監獄被稱為“□(音游)里”(現今河南湯陰縣東北),也稱作“圉”(音雨),這個詞匯在甲骨文中出現,意味著“獄”。 周朝時,監獄同樣被稱為“圜”或“囹圄”(音零雨)。在周朝的監獄中,被關押的犯人需要在監督下勞動,并有改過自新的機會。
3、古代監獄的名稱叫做牢獄或監牢。詳細解釋如下:在古代,監獄通常被稱為牢獄或監牢。這一稱呼反映了古代社會對于犯罪行為的看法以及對于犯罪者的處理方式。牢獄不僅是一個關押犯罪者的地方,更是一個象征,代表著對犯罪行為的懲罰和威懾。在古代文獻中,我們常常可以看到關于牢獄的記載。
暫無相關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