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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死亡賠償金另行起訴
1、法律分析:只是規定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支持物質損失,但對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撫養費并沒有作出排除性規定,屬于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死亡賠償金的支持不足而已(法律只是排除刑事訴訟死亡賠償金了精神損害賠償金)。
2、刑事案件中對死亡賠償金另行起訴的法定條件是,原告需要跟案件有利害關系,比如是受害者的父母向法院起訴的,有死亡賠償金糾紛的事實和理由及具體的訴求,有明確的被告等,最關鍵是刑事程序已經終結。
3、刑事訴訟死亡賠償金我國刑事案件中對于被害人的死亡賠償金在司法判例中極少支持。目前刑事司法實務中僅對于交通肇事罪造成當事人死亡的死亡賠償金支持,而對其刑事訴訟死亡賠償金他的刑事案件提起的刑附民死亡賠償金不予支持。
4、律師解不可以。不可以。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中不能主張死亡賠償金、殘疾賠償金,生效后另行單獨提起民事訴訟同樣不能主張死亡賠償金、殘疾賠償金。
刑事案件死亡賠償標準
1、法律主觀:刑事案件死亡應當 賠償醫療費 、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 伙食補助費 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喪葬費、 死亡賠償金 。根據《 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一條規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 訴訟過程中 ,有權提起 附帶民事訴訟 。
2、刑事案件中,死亡賠償標準涵蓋了多種費用。主要包括治療和康復的合理費用,如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同時,因誤工減少的收入也應得到賠償。喪葬費與死亡賠償金也是賠償的重要部分。
3、如果其年滿75歲,則僅需賠償5年。【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4、法律分析:刑事案件涉及到死亡賠償的,賠償項目包括:喪葬費、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物質損失的合理費用。結合具體的案件,交通肇事罪造成死亡的,依據交通事故的賠償標準進行賠償。其他案件如若達成調解、和解協議的,則不受刑法規定的賠償標準限制。
5、死亡賠償金 。(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刑事案件死亡賠償金另行起訴需要滿足什么條件
刑事案件中對死亡賠償金另行起訴的法定條件是,原告需要跟案件有利害關系,比如是受害者的父母向法院起訴的,有死亡賠償金糾紛的事實和理由及具體的訴求,有明確的被告等,最關鍵是刑事程序已經終結。
法律分析:只是規定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支持物質損失,但對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撫養費并沒有作出排除性規定,屬于法律依據的支持不足而已(法律只是排除了精神損害賠償金)。
我國刑事案件中對于被害人的死亡賠償金在司法判例中極少支持。目前刑事司法實務中僅對于交通肇事罪造成當事人死亡的死亡賠償金支持,而對其他的刑事案件提起的刑附民死亡賠償金不予支持。
換句話說,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生命、健康、身體遭受侵害的,只能要求賠償醫藥費、護理費、誤工費等物質損失,而不能要求賠償精神損失費。被害人死亡的,家屬只能要求賠償喪葬費,而不能要求賠償死亡賠償金。應當注意的是,這并不是說不能要精神損失費,而是說需要另行提起民事訴訟。
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中不能主張死亡賠償金、殘疾賠償金,生效后另行單獨提起民事訴訟同樣不能主張死亡賠償金、殘疾賠償金。
被害人在法院開庭后提出附帶民事訴訟,刑事案件尚未作出判決的,法院仍應當受理,有審判刑事案件的同一法庭另行開庭審理。法院已經對刑事案件作出判決的,不能再審理附帶民事訴訟。
過失致人死亡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范圍
過失致死案例常伴隨著民事賠償義務。在此范疇內,被害者家屬可通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向涉案人員索取喪葬費、被撫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及導致受害人親屬處理喪事所產生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費用等合理花費。
過失致人死亡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賠償的標準:根據最高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賠償包括因搶救治療情況發生的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需要賠償,過失致人死亡被判刑后也就意味著承擔了刑事責任,但是承擔刑事責任不免除承擔因為侵害他人人身損害的民事責任;如果對方提起附帶民事賠償訴訟,那么即使被判了刑也是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造成死亡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如果當事人不賠償,對方可以申請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