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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生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該到什么部門去申訴?
小學生的權益主要包括受教育權和休息游戲權,這些權利同樣受到法律保護。一旦學生的受教育權遭到侵害,家長或學生本人可以向教育主管部門進行申訴,比如鄉教辦、縣區教育局、市教育局、教育廳等。如果情況涉及法律問題,還可以選擇報警處理。
應根據權益被侵害的性質、場所確定舉報或控告的主管部門。《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六十條 違反本法規定,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其他法律、法規已規定行政處罰的,從其規定;造成人身財產損失或者其他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家長如果遇到這種情況,可以向當地的教育局舉報,尋求官方介入處理。如果教育局的處理結果不滿意,家長還可以進一步向上級部門,例如副市長辦公室,提出申訴,爭取公正解決。
如果實在不行就可以直接聯系校長,這邊如果給你的不滿意,那么你可以去當地的教育局,申請維護自己孩子的權益。提出你的想法和意見,這個主要是看你的小孩到底在學校犯了什么實質性的錯誤。這個錯誤到底有多大,要需要大家來鑒定。并不是由你一個人說了算,也不是由老師說了算的。
少年兒童受法律保護的合法權益主要有:1接受義務教育權、2接受父母撫養權、3保守個人隱私權、4享受勞動保護權、5維護人格尊嚴權、6人身安全、財產繼承權。
我們日常生活中哪方面的合法權益易受到侵犯,怎樣向有關部門學會申訴 父母及其他法定監護人應明確認識到,每一個小學生都享有生存的權利、發展的權利和受到保護的權利。 小學生的營養、衛生、安全、健康等基本生存需要應得到高度的重視,家長在分配家庭收入時應首先滿足小學生的基本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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