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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人民檢察院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規定
- 2、刑事訴訟法詢問未成年人是怎么規定的
- 3、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四條第二款是什么
- 4、《刑事訴訟法》詢問未成年人如何規定
- 5、刑事訴訟法未成年的規定是什么
人民檢察院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規定
法律分析: 第一章總則未成年刑事訴訟條文,第二章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未成年刑事訴訟條文的審查批準逮捕未成年刑事訴訟條文,第三章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審查起訴與出庭支持公訴,第四章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法律監督,第五章未成年人案件的刑事申訴檢察 ,第六章附則。
第一條 本規定旨在確保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的合法權益,正確執行檢察職責,依據刑法、刑事訴訟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規,結合人民檢察院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工作實際而制定。
對于依法不應公開審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人民檢察院需在開庭前提出糾正意見。
本規定所稱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施涉嫌犯罪行為時已滿十四周歲、 *** 周歲的案件。然而,在涉及未成年人訴訟權利和體現對未成年人程序上特殊保護的規定中,所稱的未成年人是指在訴訟過程中已滿十四周歲、 *** 周歲的人。實施犯罪行為的年齡,一律按公歷的年、月、日計算。
第九條,審查批準逮捕時,需關注是否有被脅迫情節,以及是否存在成年人對未成年人進行教唆、傳授犯罪方法或利用其實施犯罪的情況。第十條,人民檢察院在審查批準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時,需進行訊問。訊問應根據未成年人特點和案件情況,制定詳細的訊問提綱,采用適宜未成年人的方式,確保用語準確易懂。
人民檢察院審查未成年人與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時,通常將未成年人與成年人分案起訴,除非未成年人系犯罪集團的組織者、主犯,或者案件重大、疑難、復雜,分案起訴可能妨礙案件審理,或者涉及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分案起訴妨礙附帶民事訴訟部分審理,或其他不宜分案起訴情形。
刑事訴訟法詢問未成年人是怎么規定的
1、法律分析:對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訊問和審判的時候,應當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場。無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場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親屬,所在學校、單位、居住地基層組織或者未成年人保護組織的代表到場,并將有關情況記錄在案。
2、法律分析:公安機關在詢問未成年人時,應通知其監護人到場,以保障未成年人的基本權益。如果是詢問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則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場。未成年人作為證人被詢問時,應如實提供證人證言,對于證人提供的證言,辦案人員應如實記錄,并與證人核對。
3、刑事訴訟法未成年的規定是:對犯罪的未成年人實施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4、【法律分析】公安機關詢問未成年嫌疑人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281條規定,可以通知監護人到場。《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56條規定,應當通知監護人到場?!豆矙C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182條規定,除有礙偵查或無法通知的情形外,應當通知其家長、監護或者教師到場。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四條第二款是什么
1、刑事訴訟法第十四條第二款規定:“對于不滿十八歲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訊問和審判時,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場”?!度舾梢幎ā芬幎ǎ骸伴_庭審理前,應當通知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出庭。法定代理人無法出庭或者確實不適宜出庭的,應另行通知其他監護人或者其他成年近親屬出庭。
2、在我國,未成年人是指 *** 周歲的公民。刑事訴訟法詢問未成年人是怎么規定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四條第二款規定:對于不滿十八歲得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詢問和審判時,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場。
3、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1996年修訂),第十四條第二款規定:“對于不滿十八歲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訊問和審判時,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場?!备鶕鲜龇?,是可以通知,不是必須或者應當通知。
4、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十四條 二款 “對于不滿十八歲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訊問和審判時,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場?!钡诰攀藯l 二款 “詢問不滿十八歲的證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場。
《刑事訴訟法》詢問未成年人如何規定
1、法律分析未成年刑事訴訟條文:訊問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時要有監護人到場。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八十一條 第一款對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未成年刑事訴訟條文,在訊問和審判的時候,應當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場。
2、法律分析:對于不滿18歲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訊問和審判時,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場。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同是案件當事人,應該享有平等的訴訟權利,這是公平、公正現代司法理念的內在要求。
3、法律分析:公安機關在詢問未成年人時,應通知其監護人到場,以保障未成年人的基本權益。如果是詢問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則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場。未成年人作為證人被詢問時,應如實提供證人證言,對于證人提供的證言,辦案人員應如實記錄,并與證人核對。
4、刑事訴訟法未成年的規定是:對犯罪的未成年人實施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5、法律主觀:詢問未成年的 證人 、被害人,可以通知其法定 代理 人到場。詢問證人、被害人,可以到證人、被害人所在單位或者住所進行。必要的時候,也可以通知證人、被害人到公安機關提供證言。詢問證人、被害人應當個別進行,并應當向證人、被害人出示公安機關的證明文件或者偵查人員的工作證件。
6、【法律分析】公安機關詢問未成年嫌疑人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281條規定,可以通知監護人到場?!吨腥A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56條規定,應當通知監護人到場?!豆矙C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182條規定,除有礙偵查或無法通知的情形外,應當通知其家長、監護或者教師到場。
刑事訴訟法未成年的規定是什么
1、法律分析未成年刑事訴訟條文:如調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成長經歷、不公開審理等規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八條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沒有委托辯護人未成年刑事訴訟條文的未成年刑事訴訟條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2、法律主觀:《 刑事訴訟法 》有相關的規定如下: 第二百七十一條對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規定的犯罪未成年刑事訴訟條文,可能判處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未成年刑事訴訟條文,符合起訴條件,但有悔罪表現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 附條件不起訴 的決定。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一條規定:對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訊問和審判的時候,應當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場。
4、刑事訴訟法未成年的規定是:對犯罪的未成年人實施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5、法律分析:未成年不予立案的條件是犯罪嫌疑人不滿十四周歲。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立案的前提條件,就是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啟動刑事訴訟程序。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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