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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起訴重婚罪后是否能夠撤訴呢
- 2、關于自訴案件的和解和調解。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2011年試卷二第72...
- 3、刑訴法172條規定的內容是什么
- 4、新刑訴法172條內容有哪些
- 5、刑事訴訟法172條和141要要
起訴重婚罪后是否能夠撤訴呢
法律主觀:重婚案件可以撤訴。因為重婚案件屬于自訴案件又屬于公訴案件,由婚姻受害人自己提起重婚罪指控,受害人在宣告判決前可以撤訴。如果是由檢察機關提起重婚罪訴訟,則屬于公訴案件,作為婚姻受害方的當事人無資格提出撤訴。
起訴重婚罪后,當事人可申請撤訴。若犯罪嫌疑人能真誠認罪,提供重大立功表現或案件影響國家重大利益,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公安機關可撤銷案件,檢察院則有權不起訴或僅對數罪中的部分不起訴。根據《刑法》規定,對于有配偶而重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其結婚的行為,應處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在處理重婚罪的法律程序中,起訴后是否能夠撤訴主要取決于案件的性質。如果是由檢察機關提起的重婚罪訴訟,由于這屬于公訴案件,作為婚姻受害方的當事人并無資格提出撤訴請求。這是因為公訴案件中, *** 代表人民起訴犯罪,案件的進行不受受害人意志影響。
總結來說,起訴重婚罪能否撤訴,取決于案件是公訴還是自訴。在公訴案件中,婚姻受害方無法撤訴,案件會按照法定程序進行。而在自訴案件中,受害方在判決前有撤訴的自由。理解這一點有助于當事人根據自身情況選擇最合適的法律行動。
根據我國的《刑事訴訟法》規定,如果是由婚姻受害者自己向法院提出重婚罪的指控的話,那么受害者就可以有撤訴的權利,但是,如果受害者是直接向公安機關進行報告,公安機關提交至檢察機關,由檢察機關提起訴訟,那么就不能夠進行撤訴。
關于自訴案件的和解和調解。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2011年試卷二第72...
選項A說法錯誤,選項B說法正確?!缎淘V解釋》第199條規定:“對于已經審理的自訴案件,當事人自行和解的,應當記錄在卷。
因民事糾紛,雙方都不能做到冷靜處理而導致的打架斗毆,受害方達到輕傷,將其毆打至輕傷的一方已經觸犯刑律,構成故意傷害罪,將會被按照刑法234條追究刑責量刑原則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管制。對方有權不接受民事調解,即便對方接受調解,不影響刑事責任的追究檢察機關還是會依法提起公訴的。
刑訴法172條規定的內容是什么
1、法律分析:刑訴法第172條規定的是審查起訴的期限,規定人民檢察院對于監察機關、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以內作出決定,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
2、《刑法》172條是持有使用假幣罪。貪污罪是382條、383條。
3、您好,《刑事訴訟法》172條是規定了檢察院的起訴權;《刑法》第172條是“持有、使用假幣罪”不是非法行醫罪。
新刑訴法172條內容有哪些
法律分析:刑訴法第172條規定的是審查起訴的期限,規定人民檢察院對于監察機關、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以內作出決定,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第一百七十二條: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按照審判管轄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并將案卷材料、證據移送人民法院。
《刑法》172條是持有使用假幣罪。貪污罪是382條、383條。
刑事訴訟法172條和141要要
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刑事訴訟法》第141條、第172條內容如下:第一百四十一條 偵查人員認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郵件、電報的時候,經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批準,即可通知郵電機關將有關的郵件、電報檢交扣押。不需要繼續扣押的時候,應即通知郵電機關。
2、第一,《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二條規定, 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按照審判管轄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并將案卷材料、證據移送人民法院。
3、法律分析:刑訴法第172條規定的是審查起訴的期限,規定人民檢察院對于監察機關、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以內作出決定,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
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第一百七十二條: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按照審判管轄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并將案卷材料、證據移送人民法院。
5、第一百七十二條 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按照審判管轄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并將案卷材料、證據移送人民法院。
6、您好,《刑事訴訟法》172條是規定了檢察院的起訴權;《刑法》第172條是“持有、使用假幣罪”不是非法行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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