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詐騙罪量刑.浙江,以及詐騙罪量刑標準2021浙江省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浙江詐騙罪量刑標準
1.個人詐騙數額達到兩千元構成詐騙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2.詐騙數額達到3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巨大,處3到10年有期徒刑。3.詐騙數額20萬元以上屬于數額巨大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至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img]浙江省詐騙罪量刑標準
根據最新司法解釋和浙江省具體情況,浙江省詐騙罪量刑標準如下:
一、三年以下量刑:
(一)詐騙不足4000元的,為罰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為管制刑;5000元的,為拘役三個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1萬元的,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二)有第一百三十一條規定的情形之一,擬處拘役刑的,升格為有期徒刑;擬處管制、罰金刑的,升格為拘役刑。
二、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詐騙4萬元的,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三、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詐騙20萬元的,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四、重處情形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處10%:
(一)詐騙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詐騙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
(二)慣犯或者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三)詐騙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
(四)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醫療等款物,造成嚴重后果的;
(五)揮霍詐騙的財物,致使詐騙的財物無法返還的;
(六)使用詐騙的財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七)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
(八)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詐騙被行政處罰的;
(九)詐騙作案10次以上的。
五、緩刑適用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緩刑:
(一)未退贓或退賠的;
(二)未主動接受財產刑處罰的;
(三)有第一百三十一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
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浙江省詐騙罪的量刑標準是什么?
《 刑法 》第266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管制 ,并處或者單處 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 沒收財產 。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浙江省: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結合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和治安狀況,現將我省辦理詐騙罪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確定如下: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6000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10萬元以上不滿50萬元的、50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四、重處情形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處10%: (一)詐騙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詐騙犯罪中情節嚴重的 主犯 ; (二)慣犯或者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三)詐騙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 (四)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醫療等款物,造成嚴重后果的; 我們現在看了上面的應該也了解了一些 浙江省詐騙罪的量刑標準 了吧,他是根據詐騙金額的不同處罰也是不一樣的,金額越來越大的話,他的處罰也就會越來越嚴重,所以我們不要詐騙,詐騙的話,現在的網絡這么發達,一定會發現的,所以要遵守法律。
浙江省詐騙罪量刑
1、自然人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并處或者單處 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 沒收財產 。 2、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本條之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以上是對于浙江省 詐騙罪 量刑的回答,希望對你有幫助。
浙江省詐騙罪立案標準是什么?
浙江省 詐騙罪立案標準 是什么 1、 合同詐騙罪 立案標準 第七十七條 合同詐騙 案 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應予 立案 追訴。本罪是1997年刑法新增設的 罪名 。 刑法第224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3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并處或者單處 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 沒收財產 :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后逃匿的;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本罪既可以由個人實施,也可以由單位實施,因此,只要單位或者個人進行合同詐騙,騙取的財物達到“數額較大”的標準,就構成犯罪,依法追究單位或者個人的刑事責任。立案標準的第1種情形,“個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5000元至2萬元以以上”,應當立案追究。這主要是指個人實施刑法第224條規定的合同詐騙的五種情形之一,詐騙他人財物累計數額達到5000元至2萬元以上的。立案標準的第2種情形,“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數額在5萬元至20萬元以上的”,應當立案追究。 2、合同 詐騙罪量刑標準 數額較大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詐騙案件最近在網絡上十分盛行,另外 網絡詐騙 不像現實中能夠很快的找出罪魁禍首,網絡無形,最后人才兩空。所以在現實生活中我們應當謹慎處理自己的財物,避免詐騙案件的發生。浙江省詐騙案件的立案標準在于詐騙金額是否超過2萬元。
浙江省詐騙罪的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1、構成詐騙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達到數額較大起點的,可以在三個月拘役至六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達到數額巨大起點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3)達到數額特別巨大起點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詐騙數額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1)詐騙數額較大的,每增加六千元,增加二個月刑期;電信網絡詐騙的,每增加二千元,增加二個月刑期; (2)詐騙數額巨大的,每增加一萬元,增加二個月刑期; (3)詐騙數額特別巨大的,每增加六萬元,增加六個月刑期; (4)其他可以增加刑罰量的情形。 3、詐騙既有既遂,又有未遂,以既遂確定基準刑的,可以綜合考慮未遂行為的實行程度、造成損害的大小、未遂原因等情況,增加基準刑的30%以下;以未遂確定基準刑的,可以綜合考慮既遂行為造成損害的大小等情況,增加基準刑的40%以下。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1)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的; (2)以賑災募捐名義實施詐騙的; (3)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4)造成被害人自殺、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 (5)慣犯或者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6)揮霍詐騙所得財物,致使無法返還的; (7)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5、電信網絡詐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基準刑的30%以下: (1)造成被害人或其近親屬自殺、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嚴重后果的; (2)冒充司法機關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實施詐騙的; (3)組織、指揮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團伙的; (4)在境外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的; (5)曾因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二年內曾因電信網絡詐騙受過行政處罰的; (6)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學生、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或者詐騙重病患者及其親屬財物的; (7)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等款物的; (8)以賑災、募捐等社會公益、慈善名義實施詐騙的; (9)利用電話追呼系統等技術手段嚴重干擾公安機關等部門工作的; (10)利用“釣魚網站”鏈接、“木馬”程序鏈接、網絡滲透等隱蔽技術手段實施詐騙的。 (11)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減少基準刑的50%以下: (1)歸案前自動將贓物歸還被害人的; (2)詐騙近親屬財物的; (3)沒有參與分贓或者獲贓較少且不是主犯的; (4)被害人諒解的; (5)其他可以從輕處罰的情形。 相信浙江省的小伙伴們通過上文,已經對詐騙罪浙江省的量刑依據有了一個全面的認識了。這也是浙江省人民法院結合本省詐騙罪的實際狀況制定的一些量刑的時候的參考依據,肯定在浙江省對參與詐騙行為的犯罪嫌疑人的量刑不是單純的根據數額決定的,也要根據詐騙給國家和受害者造成的實際影響,詐騙的金額的用途等諸多因素來決定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詐騙罪量刑.浙江的介紹就聊到這里吧,感謝你花時間閱讀本站內容,更多關于詐騙罪量刑標準2021浙江省、詐騙罪量刑.浙江的信息別忘了在本站進行查找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