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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我朋友背人打死但是做法醫鑒定時沒通知我們這樣符合法律規定嗎?_百度...
- 2、尸體檢驗需要家屬在場嗎
- 3、在刑事案件中刑事責任履行完后,民事賠償未履行怎么辦
- 4、按照《刑事訴訟法》第104條的規定,關于恢復訴訟期間的說法錯誤是...
- 5、公安能強行進行尸檢么?在沒有經得家屬的同意下
- 6、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04要賠多少錢?
我朋友背人打死但是做法醫鑒定時沒通知我們這樣符合法律規定嗎?_百度...
1、刑事訴訟法第104條規定:“對于死因不明的尸體,公安機關有權決定解剖,并通知死者家屬到場。
尸體檢驗需要家屬在場嗎
法律分析:可以,為了保證尸檢過程的公正性,家屬是可以在場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了確定死因,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解剖尸體,并且通知死者家屬到場,讓其在解剖尸體通知書上簽名。家屬也可以委派醫生朋友或醫療律師觀察尸檢過程。
法律分析: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對于死因不明的尸體,司法機關是有權對尸體進行尸檢的,而不需要征得家屬的同意,但需要通知家屬到場。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三十一條 對于死因不明的尸體,公安機關有權決定解剖,并且通知死者家屬到場。
可以,為了保證尸檢過程的公正性,家屬是可以在場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了確定死因,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解剖尸體,并且通知死者家屬到場,讓其在解剖尸體通知書上簽名。家屬也可以委派醫生朋友或醫療律師觀察尸檢過程。
你好 《刑事訴訟法》第104條規定,對于死因不明的尸體,公安機關有權決定解剖,并且通知死者家屬到場。
法律分析: 尸檢應當經死者近親屬同意并簽字,但在刑事訴訟中,尸體檢驗解剖不需要家屬同意。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對于死因不明的尸體,司法機關是有權對尸體進行尸檢的,而不需要征得家屬的同意,但需要通知家屬到場。
在刑事案件中刑事責任履行完后,民事賠償未履行怎么辦
因此刑事訴訟法104條,若刑事責任履行完畢后,民事賠償未得到解決,受害者需主動采取行動,如選擇合適刑事訴訟法104條的訴訟途徑,確保自己的權益得到保障。整個過程需遵循法律程序,通過合法手段實現權益的維護。
刑事案件民事賠償部分派出所可以調解,但如果加害人不愿意的,公安機關則無法調解。受害人一方在檢方提起公訴時,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也可以單獨提起民事賠償訴訟。
法律分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關于民事訴訟部分,犯罪犯罪嫌疑人刑滿釋放過后依然不履行賠償義務的。首先要確定對方是否具有可執行資產。如果具有一定資產,可向審判法院執行局申請強制執行。
綜上所述,被判刑后無法履行民事賠償的情況,應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理,當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判決、裁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七條 犯罪分子應當承擔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先執行刑事責任,刑事責任執行完畢后再執行民事責任。
刑事判決后民事賠償要根據實際案件情況而定,如果造成刑事訴訟法104條了刑事訴訟法104條他人權益損害就是需要賠償,當事人可以協商處理,無法協商的可以起訴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處理。對于刑事責任的承擔,不能夠免除民事賠償責任,應當繼續賠償。
按照《刑事訴訟法》第104條的規定,關于恢復訴訟期間的說法錯誤是...
1、【考點】期間恢復的條件。詳解:《刑事訴訟法》第104條規定:當事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而{耽誤期限的,在障礙消除后5日以內,可以申請繼續進行應當在期滿以前完成的訴訟活動。前款申請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裁定。只能當事人提出申請,訴訟代理人無權提出申請,因此,A錯誤,應選。
2、《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四條規定,附帶民事訴訟應當同刑事案件一并審判,只有為了防止刑事案件審判的過分遲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審判后,由同一審判組織繼續審理附帶民事訴訟。
3、選項B錯誤,當選。選項C,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04條的規定,附帶民事訴訟應當同刑事案件一并審判,只有為了防止刑事案件審判的過分遲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審判后,由同一審判組織繼續審理附帶民事訴訟。可知,附帶民事訴訟不能先于刑事部分裁判。選項C錯誤,當選。
公安能強行進行尸檢么?在沒有經得家屬的同意下
1、根據104條規定,公安機關有權決定,而通知死者家屬到場僅僅是他們對應于家屬知情權的告知義務,并不是說要取得家屬同意。該決定的取消權是上級主管機關而不是家屬。簡單說就是公安機關有決定解剖的權力,有告知的義務;家屬有之情的權利,無任何權力。
2、法律分析:對于死因不明的尸體,公安機關可以強制尸檢,不需要征得家屬的同意。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三十一條 對于死因不明的尸體,公安機關有權決定解剖,并且通知死者家屬到場。
3、《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九十九條規定:為了確定死因,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解剖尸體或者開棺檢驗,并且通知死者家屬到場,并讓其在《解剖尸體通知書》上簽名或者蓋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04要賠多少錢?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四條 【武裝叛亂、暴亂罪】組織、策劃、實施武裝叛亂或者武裝暴亂的,對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對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2、依據2018年10月26日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關于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如下:第一百四十四條 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規定查詢、凍結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配合。
3、要。犯 *** 罪的人被判刑后,還需要給女方賠償。法律規定,由于犯罪行為使被害人遭受經濟損失的,應該根據情況判處賠償經濟損失,并且同時被判處罰金,其財產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處沒收財產的,應當先承擔對被害人的民事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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