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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訴案的立案程序是哪些
1、刑事自訴案件立案的程序標準 (1)自訴人具備起訴的資格,即被害人或其近親屬。被告人為已滿16周歲、有責任能力的公民。
2、刑事案件人民法院立案主要有三個流程:第一,公安機關偵查階段(偵查犯罪事實證據(jù)等);第二,人民檢察院審查階段(審查是否符合立案要求等);第三,人民法院審判階段(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或者無罪釋放等)。 刑事案件人民法院立案流程有哪些?(一)偵查階段(公安階段)。
3、由負責審批人簽名或蓋章。屬于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還要報請上級人民檢察院備案。上級人民檢察院認為不應當立案的,以書面形式通知下級人民檢察院撤銷案件。
4、決定不立案及應辦的法律手續(xù)。接受立案材料的公安司法機關,經審查,如果認為不符合立案條件,即沒有犯罪事實發(fā)生,或者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時,應當作出不立案的決定。刑事訴訟案件一般是由民事主體個人提出,或者是由檢察院作為公訴人提出的。
5、立案應當是屬于進入刑事訴訟程序的第一步,啟動了案件的調查。根據(jù)《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公安機關、檢察院或者是法院,只要是收到人民的報案,都應當“接受”,但是“接受”并不等于一定就立案了,接受以后還需要進行初步的審查,進而決定要不要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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