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刑事訴訟法——簡答題
我國刑事訴訟程序有哪些?我國刑事訴訟程序有立案、偵查、起訴、第一審程序、第二審程序、死刑復核程序、審判監督程序、執行。刑事訴訟的證據種類和證據分類,各自包括哪些證據?證據種類:物證、書證、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辯解、鑒定結論、勘驗檢查筆錄、視聽資料。
刑事訴訟法第8條規定: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刑事訴訟實行法律監督。這一原則的基本內容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在刑事訴訟中,人民檢察院對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法院審判和執行機關的執行活動是否合法進行監督。這種監督貫穿于刑事訴訟活動的始終。
按照刑事訴訟法對刑事案件管轄的分工的規定,人民檢察院管轄“貪污 *** 犯罪,國家工作人員的瀆職犯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 *** 利的犯罪”。對于涉稅等案件由公安機關管轄,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人民檢察院不再受理。
法定不起訴和酌定不起訴的異同如下:相同點:結果相同,都是人民檢察院在審查起訴后做出不將案件移送人民法院審判導致訴訟終止。
戰時刑事訴訟規則
1、第三百七十六條第一款 預備役人員戰時拒絕、逃避征召或者軍事訓練,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涉嫌戰時拒絕征召罪有權委托辯護人嗎?戰時拒絕征召罪的嫌疑人也有權委托辯護人。
2、戰時拒不救治傷病軍人罪一般是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導致軍人重度殘疾、導致軍人死亡或者煽動其他醫務人員不救治傷病軍人的,判處5年以上到1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沒有救治條件導致救治不及時的,不承擔法律責任。
3、法律客觀:《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專門人民法院案件的管轄另行規定。《刑法》第四百二十條軍人違反職責,危害國家軍事利益,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行為,是軍人違反職責罪。
4、第一條為了規范辦理軍隊和地方互涉刑事案件(以下簡稱軍地互涉案件)工作,依法及時有效打擊犯罪,保護國家軍事利益,維護軍隊和社會穩定,根據刑法、刑事訴訟法和其他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5、刑事案件的審理時間一審法院的正常審理期限(一般為2個月,至遲不超過3個月,特殊情況例外)第二百零八條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
6、《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五條 對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一)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的。
我國刑事訴訟中的管轄分為兩大類
1、我國刑事訴訟法中的管轄,分為立案管轄和審判管轄兩大類。立案管轄立案管轄,又稱職能管轄或部門管轄,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各自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職權范圍,也就是各專門機關之間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范圍上的權限劃分。
2、我國刑事訴訟法中的管轄,分為立案管轄和審判管轄兩大類:立案管轄:公安機關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審判管轄:審判管轄;級別管轄;地區管轄;專門管轄。【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二十五條: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3、我國刑事訴訟法中的管轄,分為立案管轄和審判管轄兩大類。 我國刑事訴訟法中規定的管轄,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依照法律規定立案受理形式案件以及人民法院系統內審判第一審形式案件的分工制度。我國刑事訴訟法中的管轄,分為立案管轄和審判管轄兩大類。
4、刑事訴訟管轄,是指公檢法機關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權限劃分以及審判機關系統內部在審理第一審刑事案件上的權限劃分。種類包括:職能管轄。(1)刑事案件的偵查由公安機關進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2)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犯罪。(3)自訴的刑事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5、刑事訴訟管轄的分類如下:職能管轄:公、檢、法三機關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分工明確。公安機關負責偵查各類刑事案件,除非法律另有規定。人民檢察院主要立案偵查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犯罪。自訴案件則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審判管轄:涉及級別管轄、地域管轄和專門管轄。
自訴案件各國形式
1、自訴案件各國形式各異各國刑事訴訟領域分類標準,法國歷史上存在自訴、私訴與公訴三種起訴形式。14世紀后,法國出現檢察官作為國家公訴人,許多國家在法院設立檢察官,負責領導偵查和提起公訴。資產階級革命勝利后,私訴制度被取消,確立各國刑事訴訟領域分類標準了公訴與自訴各國刑事訴訟領域分類標準的區別。聯邦德國與美國在現代刑事訴訟中是否實行自訴,各國做法不一。
2、歷史上的起訴形式,雖然復雜,但大體上可以分為3種各國刑事訴訟領域分類標準:自訴,即被害人及其親屬起訴各國刑事訴訟領域分類標準;私訴,即與案件無關的任何個人起訴;公訴(見提起公訴)。14世紀,法國開始出現檢察官作為國家公訴人。資產階級革命勝利奪取政權后,許多國家在同法院相應的各級設立了檢察官,擔負領導偵查和向法院提起公訴的任務。
3、自訴案件一般是指的刑事自訴。根據《刑事訴訟法》112條規定,是指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訴訟。
4、刑事自訴案件的種類有:傷害案、侮辱誹謗案、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等,對于自訴案件的處理情況,一般是由受害人向司法機關進行告訴處理,具體情況下應當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辦理。 刑事自訴案件有哪幾種自訴案件,公訴案件的對稱。即自訴人提起訴訟的案件。
涉外刑事案件中的級別管轄規定是什么?
1、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的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或者公民犯罪的案件,由該外國人入境地或者被抓獲地的人民法院管轄。管轄不明或者需要指定管轄的,由共同的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
2、對涉外刑事訴訟的職能管轄沒有特別規定,一般是依據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公、檢、法三機關各自職權確定職能進行管轄。刑事訴訟法第20條對法院的級別管轄作了原則規定,外國人犯罪的刑事案件由中級人民法院作為第一審法院。
3、外國人犯罪案件較多的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轄區內一個或者幾個基層人民法院集中管轄第一審外國人犯罪案件;外國人犯罪案件較少的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審理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外國人犯罪案件。
4、刑事案件級別管轄規定是什么刑事案件級別管轄的規定如下:(1)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普通刑事案件;(2)中級人民法院管轄危害國家安全、恐怖活動案件,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案件;(3)高級人民法院管轄全省性的重大刑事案件;(4)最高人民法院管轄全國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5、級別管轄是指上、下級法院之間即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在審判民事或刑事案件上的權限分工。【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十七條,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第十八條,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刑事訴訟管轄的規定包括什么內容?
公安機關對刑事案件各國刑事訴訟領域分類標準的偵查、拘留、執行逮捕、預審各國刑事訴訟領域分類標準,由公安機關負責。人民檢察院負責對刑事案件進行審查起訴、提起公訴和出庭支持公訴。人民法院負責對刑事案件進行審判,包括第一審、第二審和再審等程序。特殊情況的管轄權規定 對于多個地區都有管轄權的案件,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刑事案件的管轄權按照以下標準確定:一審普通刑事案件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危害國家安全、恐怖活動案件各國刑事訴訟領域分類標準;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案件,由中級人民法院負責管轄。全省性的重大刑事案件由高級人民法院管轄。全國性的重大刑事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管轄。
刑事案件管轄權規定有: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普通刑事案件各國刑事訴訟領域分類標準;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各國刑事訴訟領域分類標準;刑事案件在必要的時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審判。【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十條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級人民法院管轄的除外。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立案管轄權的規定:刑事案件的偵查由公安機關進行。人民檢察院在對訴訟活動實行法律監督中發現的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權利、損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
暫無相關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