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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調解結案后還能追究刑事責任嗎
1、法律分析:當事雙方達成和解協議后,被害人一般不會違反協議。是否追究刑事責任由公安機關依法決定,并不因取得被害方諒解,就直接無罪釋放。但取得被害方諒解的,可以酌情從寬處理。
2、當事雙方達成和解協議后,通常情況下被害人不會違反該協議。 是否追究刑事責任由公安機關依法決定,并不因為取得被害方諒解就直接無罪釋放嫌疑人。 然而,如果犯罪嫌疑人真誠悔罪并積極賠償,取得被害方諒解,可以酌情從寬處理。
3、綜上所述,即使經過派出所調解并達成和解,刑事責任的追究仍取決于法律規定和司法判斷。和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判決結果,但并不能完全免除法律責任。
4、當事雙方達成和解協議后,被害人一般不會違反協議。是否追究刑事責任由公安機關依法決定,并不因取得被害方諒解,就直接無罪釋放。但取得被害方諒解的,可以酌情從寬處理。
5、視情況而定:派出所出具調解書后不可以追責。經過派出所調解,雙方達成協議經雙方簽字同意后,一般情況是不能反悔的。
6、因打架,在公安局結案,事后發現病情嚴重,當事人依然可以繼續追求另一方的責任。法律分析如果因打架已經在公安機關經調解處理結案,但事后發現病情嚴重或者其它情形,受害人是可以反悔的,并要求公安機關追究行為人的治安行政責任。就民事賠償,依法向法院起訴。
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標準
網友咨詢結案刑事訴訟賠償法: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有哪些結案刑事訴訟賠償法,范圍是什么?四川法鑫律師事務所趙志強律師解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標準結案刑事訴訟賠償法:人身損害賠償;(1)醫療費結案刑事訴訟賠償法:按實際產生的費用,以從醫學角度治療身體損害必要為限,不包括因整形、康復治療而產生的費用。
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規定 人身損害賠償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被撫養人生活費;喪葬費。財產損害賠償 因犯罪行為而遭受損壞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財物損失。犯罪行為損壞的財物所必然產生的經濟損失,如修理費等。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賠償范圍和標準如下:人身損害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被撫養人生活費;喪葬費;財產損害賠償。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不賠償精神損害。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審理刑事賠償案件的司法解釋是怎么規定的?
1、第二十一條結案刑事訴訟賠償法:人民*賠償委員會審理民事、行政訴訟中的司法賠償案件結案刑事訴訟賠償法,應當對人民*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的行為是否符合法律規定,賠償請求人主張的損害事實是否存在,以及該職權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系等事項一并予以審查。第二十二條結案刑事訴訟賠償法:本解釋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2、最高人民法院在審理刑事案件時,如對受害人員造成損失的,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應該按照法律進行賠償。賠償時,應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和法律規定,計算受害者的損失和賠償金額進行辦理,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
3、依據賠償法第十七條(二)和(三)款,對不負刑事責任或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被羈押人員,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但起訴后經法院判決的刑罰執行人員,有權依法申請賠償,判決前的羈押日期不計入賠償范圍。若法院在民事、行政訴訟中違法采取措施導致損害,如錯誤拘留、罰款或執行錯誤,適用刑事賠償程序。
4、兩高關于國家賠償法司法解釋的規定是包括:國家賠償的期限以及賠償的條件限制等內容。結案刑事訴訟賠償法我國的國家賠償是指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因行使職權給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的人身權或財產權造成損害,依法應給予的賠償。國家賠償由侵權的國家機關履行賠償義務。
5、法律分析: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一百五十五條規定:“對附帶民事訴訟作出判決,應當根據犯罪行為造成的物質損失,結合案件具體情況,確定被告人應當賠償的數額。犯罪行為造成被害人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付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關于結案后賠償的問題
1、法律分析:如果已經結案,且當初的賠償協議,雙方已經簽字認可。那么,你方無義務繼續賠償。除非對方走法院,提出新的證據,認為當初的協議存在不公平性,并法院支持該證據。那么你才需要按照法院新的判決書來賠償。賠償也不需要你來賠償,而是由當時的保險公司負責新增部分費用的理賠。
2、交通事故在交警隊結案的,但雙方當事人就賠償協議協商不成的,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向肇事方和保險公司要求賠償,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3、法院的執行期限是六個月,申請執行后最多六個月內就能拿到賠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二十三條 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后,應當及時作出核定;情形復雜的,應當在三十日內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 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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