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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刑事訴訟法關于檢察院辦案時效是多久?
- 2、刑事案件復議時間有多長
- 3、刑事不予立案復議期限是多少天
- 4、刑訴法110條復議期限是多少
- 5、刑事訴訟法不予案件復議時效是多久
- 6、刑事訴訟中復議復核期限是多久
刑事訴訟法關于檢察院辦案時效是多久?
1、刑事訴訟法關于檢察院辦案時效最長是七個月。人民檢察院發現并且認為有犯罪行為時,應當依照司法程序立案偵查,或者指令公安機關進行偵查。偵查終結,人民檢察院認為必須對被告人追究刑事責任時,應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這些環節都結束的話,通常在半年左右。
2、辦理審查起訴案件,應當在一個月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案件,一個月內不能作出決定的,報檢察長批準,可以延長十五日。【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條 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一個月。
3、移送案件后,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期限是一個月,重大、復雜的案件,審查起訴的時間可以延長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以內作出決定,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
4、這其中,時間比較長的程序期間是公安機關的偵查羈押期間,不得超過兩個月。檢察院的審查起訴期間為一個月。人民法院審理刑事公訴案件,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六條 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
刑事案件復議時間有多長
1、刑事復議期限是三十天。刑事復議期限是三十天。復議期限控告人對不予立案決定申請刑事復議、復核的刑事訴訟不予復議時效,公安機關應當在收到申請后三十日以內作出決定并書面告知申請人。案情重大、復雜的刑事訴訟不予復議時效,經刑事復議、復核機構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但是延長時限不得超過三十日,并書面告知申請人。
2、法律分析刑事訴訟不予復議時效:刑訴法的復議期限一般是三十天,但是如果有特殊情況,案情重大、復雜的,經刑事復議、復核機構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但是延長時限不得超過三十日,并書面告知申請人。
3、法律分析刑事訴訟不予復議時效:五個工作日以內。刑事復議、復核機構應當自收到刑事復議、復核申請之日起五個工作日以內分別作出下列處理:(一)符合本規定第十四條規定條件的,予以受理刑事訴訟不予復議時效;(二)不符合本規定第十四條規定條件的,不予受理。
4、【法律分析】復議期限控告人對不予立賓決定申請刑事復議、復核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收到申請后三十日以內作出決定并書面告知申請人,案情重大、復雜的,經刑事復議、復核機構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但是延長時限不得超過三十日,并書面告知申請人。
5、刑事賠償的復議期規定是兩個月時間。刑事賠償復議應當自收到復議申請之日起2個月內作出復議決定,賠償請求人對復議決定不服的或復議機關逾期不作復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或自復議決定期限屆滿之日起30日內,向與復議機關所在地同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提出賠償請求。
6、對檢察院不予批捕的復議復核時間最長多久應當在五日內制作《提請復核意見書》報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后,連同人民檢察院的《復議決定書》,一并提請上一級人民檢察院復核。
刑事不予立案復議期限是多少天
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控告人對不予立案決定不服的,向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申請復議的期間是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書后七日以內。
法律分析:不予立案申請復議期限是七天。對于有控告人的案件決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機關應當制作《不予立案通知書》,在7日內送達控告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
刑事復議期限是三十天。刑事復議期限是三十天。復議期限控告人對不予立案決定申請刑事復議、復核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收到申請后三十日以內作出決定并書面告知申請人。案情重大、復雜的,經刑事復議、復核機構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但是延長時限不得超過三十日,并書面告知申請人。
刑訴法110條復議期限是多少
復議期限根據《刑訴法》110條,復議期限控告人對不予立案決定申請刑事復議、復核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收到申請后三十日以內作出決定并書面告知申請人。案情重大、復雜的,經刑事復議、復核機構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但是延長時限不得超過三十日,并書面告知申請人。
不予立案申請復議期限是七天。對于有控告人的案件決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機關應當制作《不予立案通知書》,在7日內送達控告人。控告人對不予立案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書》后,7日內向原決定的公安機關(案審科)以書面形式提出復議申請。
刑事訴訟中復議復核期限是五個工作日。刑事案件申請復議復核的期限,按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中規定的期限執行,不同的復核期限是不一樣的。
法律主觀:刑事復議期限一般是三十天,但是如果有特殊情況,案情重大、復雜的,經刑事復議、復核機構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但是延長時限不得超過三十日,并書面告知申請人。
刑事訴訟法不予案件復議時效是多久
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控告人對不予立案決定不服的,向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申請復議的期間是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書后七日以內。
刑事復議期限是三十天。刑事復議期限是三十天。復議期限控告人對不予立案決定申請刑事復議、復核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收到申請后三十日以內作出決定并書面告知申請人。案情重大、復雜的,經刑事復議、復核機構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但是延長時限不得超過三十日,并書面告知申請人。
法律主觀:刑事復議期限一般是三十天,但是如果有特殊情況,案情重大、復雜的,經刑事復議、復核機構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但是延長時限不得超過三十日,并書面告知申請人。
法律分析:不予立案申請復議期限是七天。對于有控告人的案件決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機關應當制作《不予立案通知書》,在7日內送達控告人。控告人對不予立案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書》后,7日內向原決定的公安機關(案審科)以書面形式提出復議申請。
不予立案申請復議期限是七天。對于有控告人的案件決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機關應當制作《不予立案通知書》,在7日內送達控告人。控告人對不予立案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書》后,7日內向原決定的公安機關(案審科)以書面形式提出復議申請。
刑事訴訟中復議復核期限是多久
1、刑事復議期限是三十天。刑事復議期限是三十天。復議期限控告人對不予立案決定申請刑事復議、復核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收到申請后三十日以內作出決定并書面告知申請人。案情重大、復雜的,經刑事復議、復核機構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但是延長時限不得超過三十日,并書面告知申請人。
2、刑事訴訟中復議復核期限是五個工作日。刑事案件申請復議復核的期限,按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中規定的期限執行,不同的復核期限是不一樣的。
3、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控告人對不予立案決定不服的,向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申請復議的期間是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書后七日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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