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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起訴時間一般多久?
1、刑事案件到檢察院多久會起訴刑事案件到檢察院起訴的時間如下刑事訴訟各階段時間表:(1)人民檢察院對于監察機關、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刑事訴訟各階段時間表,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2)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3)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以內作出決定。
2、刑事起訴時間一般多久?刑事案件的起訴期限是根據案件的復雜程度決定的。一般的刑事案件起訴期一般一個月,重大的復雜的可以延長到一個半月。刑事案件如果沒有被公安機關立案的話,或者即將立案,如果過刑事訴訟各階段時間表了起訴的期限,公安機關才發現這個案件,那么公安機關會對本案的嫌疑人免于追究責任。
3、刑事訴訟的時效期的時長如下刑事訴訟各階段時間表:最高刑不滿5年有期的,時效期的時長為5年;最高刑為5-10年有期的,時效期的時長為10年;最高刑10年有期以上的,時效期的時長為15年;最高刑為無期、死刑的,時效期的時長20年;經過20年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
刑事案件到了法院多久能開庭
1、法律分析刑事訴訟各階段時間表:刑事案件從決定拘留到法院開庭,要經過立案偵查、審查起訴兩個階段,其中立案偵查階段刑事拘留不超過三十七天,偵查羈押期限一般不超過二個月,復雜可延長;檢察院審查起訴期限是一個月,復雜可延長。
2、法院刑事訴訟各階段時間表的刑事案件以后,一般簡易程序在1個月內要開庭;普通程序,1個多月之內要開庭。在特殊情況下需要延長的,經院長批準,可以延長6個月;需要延長的,報上級人民法院批準。如果案件已經超過6個月沒有立案,建議耐心等待,并聯系已受理案件的法院了解該過程。
3、法律分析:沒有規定從立案到法院后的 開庭審理 時間,但對整個審理過程規定了明確的時限。 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
4、刑事案件到法院二十天能開庭。刑事案件從決定拘留到法院開庭,簡易程序的審理期限為二十天,至遲不超過一個半月,普通程序的審理期為兩個月,至遲不超過三個月。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將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至遲在開庭十日以前送達被告人。
5、簡易程序一般一個月內要開庭;如果是普通程序的案件,不公告的一般兩個月之內要開庭。如果要發公告送達起訴書副本傳票的,一般是三個多月,到四個月之間要開庭;第三種情況是行政案件,行政訴訟案件法院接到起訴以后,也是一般一個多月之內要開庭。
公訴刑事案件流程及時間分別是多少
1、法律分析: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刑事案件的流程及時間如下:立案偵查階段。此階段由公安機關進行證據提取、相關事實的調查;此階段法律并未規定具體時間,但是羈押犯罪嫌疑人不得超過7個月;審查起訴階段。
2、法律分析:公訴刑事案件的處理流程如下:(1)偵查:公安機關對于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對于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2)審查起訴:公訴案件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
3、第二百零八條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4、公訴案件的具體流程:偵查機關接受報案人或控告人的舉報,或偵查機關自行發現犯罪線索,予以立案偵查。偵查機關偵查終結,認為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向人民檢察院提請公訴,檢察院經對偵查機關移送起訴案件進行審查,對認為證據確實充分的案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5、公訴刑事案件流程及時間是一般刑事案件大致經過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和審判階段。刑事拘留階段——10至37天批準逮捕階段——2個月至7個月審查起訴階段——30天至45天補充偵查——30天檢察院審查后認可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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