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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能否申請司法鑒定?法律是怎么規定的?
1、法律分析: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如果一審時未申請鑒定或者未告知鑒定的,二審的時候是可以申請進行鑒定的,如果一審放棄鑒定的,二審時申請鑒定一般是不批準的。法律依據:《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十四條 司法鑒定機構應當對委托鑒定事項、鑒定材料等進行審查。
2、根據《證據規定》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規定,當事人申請重新鑒定的情形為:當事人對人民法院委托的鑒定部門作出的鑒定結論有異議而申請重新鑒定;一方當事人自行委托有關部門作出的鑒定結論,另一方當事人不服該鑒定結論并申請重新鑒定。
3、法律分析:二審期間如果對之前的司法鑒定結果有疑問的可以申請重新進行司法鑒定。
4、法律分析:可以申請。當事人對人民法院委托的鑒定部門作出的鑒定結論有異議申請重新鑒定,人民法院應予準許。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第四十二條 當事人在一審程序中提供新的證據的,應當在一審開庭前或者開庭審理時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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