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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高院民事判決上訴到鄭州第四巡回法庭能立案嗎?
1、如果是不服高院一審民事判決,上訴到鄭州第四巡回法庭,一定能立案。如果是不服高院終審民事判決,到鄭州第四巡回法庭申請再審,就不一定能立案了,因為第四巡回法庭要先審查終審判決是否確有錯誤。只有確有錯誤的,第四巡回法庭才可能裁定立案再審。
2、民事訴訟法規定,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審的案件,一般是在全國范圍內重大、復雜的第一審行政案件,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今后,巡回區內跨行政區劃的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完全可能由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一審。
3、最高院民事案件再審立案流程梳理可以通過三種不同的方式進行立案,第一種是通過郵寄立案材料進行立案,第二種是通過在線上網站進行辦理立案,第三種可以到現場進行辦理立案。在進行再審立案的過程中,需要攜帶一審和二審的判決文書。
4、法律分析:最高院巡回法庭受理的案件:全國范圍內重大、復雜的第一審行政案件;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涉港澳臺民商事案件和司法協助案件;高級人民法院報請批準延長審限的案件等。
5、按實際情況及相關的法律規定,對于再審的方式: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6、法律分析:是可以成功在網上辦理再審立案的。 最高院再審立案咨詢電話:12368,電話比較難打,建議勤打多等。 立案方式:1可郵寄立案,2網上立案,3可現場立案。 郵寄立案:由于海南屬于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受理區域內,可通過郵寄立案材料的方式立案。
如何界定是否異地起訴?
異地起訴主要涉及到*管轄權的問題,具體是指在非被告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以外的地方*提起的訴訟。在你的情況中,你的個體戶執照是在海南省注冊的,但你的實際居住地和工作地是在鄭州。首先,我們需要明確的是,對于個體戶或公司企業,如果其注冊地與經營地不一致,可能會受到一定的法律處罰。
在我國一般不可以異地起訴,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但是雙方當事人書面協議選擇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人民法院管轄的除外。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一般不允許異地起訴,須遵循“原告就被告”的一般管轄原則。根據案由確定管轄法院,部分案由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民事訴訟法中有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鄭州市中級法院副院長李保甫為何如此無法無天?
1、副院長李保甫公然違反《民事訴訟法》即應在48小時內做出裁定鄭州民事訴訟網站登錄的明確規定鄭州民事訴訟網站登錄,至今不予辦理,成為一件惡性違法事件。李保甫副院長帶頭執法犯法,與涉案人員公開串通在鄭州市無法無天,而且公然蔑視河南省高院對違法違紀法官舉報函件批復,性質及其惡劣,后果不堪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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