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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結案后,當事人是否有權閱卷
1、刑事案件在檢查院沒有批捕之前,律師可以見當事人。只是屬于公安機關偵查階段,會見需要批準。律師在案件移送到法院可以正式調閱、復制案件卷宗。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后或者采取強制措施日起,可以聘請律師為其提供法律幫助,受委托的律師可以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
2、律師的閱卷權只能在訴訟階段行使,并且在法院內部閱卷不能帶走。對于已辦結的行政案件,律師的代理權已經終止,不再享有閱卷權。公安機關是否有權拒絕律師復印卷宗,要看該案是否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 *** 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
3、即:一般是一個月至一個半月,最長會達到五個月。最后是到法院。審理是二審終審制,一審是在法院受理后二個月內開庭審判并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如果是邊遠地區案件、重大犯罪集團、流竄作案的可以再延長兩個月。
4、犯人在刑事立案后三個月不是必須要結案的。一般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會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而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但是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
5、一般是一個月至一個半月,最長會達到五個月。最后是到法院。刑訴法規定,公安機關對已經立案的刑事案件,應當進行偵查,收集、調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罪輕或者罪重的證據材料。對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對符合逮捕條件的犯罪嫌疑人,應當依法逮捕。
6、個月;法院階段:最長20個月。所以,重大復雜案件,最長兩年以上,而有權機關過問的,會更長。
標簽刑事訴訟律師閱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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