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我們經常能夠看到一些小型轎車超載行駛的情況,而這種行為不僅違反了交通法規,也存在著很大的安全隱患。那么,小型轎車超載2人應該如何處罰呢?下面就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相關法律規定和處罰措施。
一、相關法律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3條的規定,駕駛員不得超過載質量、超員、拖拉機牽引多輛掛車、牽引車掛車超過規定數量和超過規定牽引質量等行為。其中,超員的定義是指車輛載人數超過核定人數或者駕駛員未按規定攜帶證件的情況。
二、處罰措施
如果小型轎車超載2人的情況被交警查處,那么駕駛員將會面臨以下處罰措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的規定,超員行為的罰款標準為每人200元。因此,小型轎車超載2人的罰款金額為400元。
超員行為將會被記3分。
如果小型轎車超載2人的情況嚴重,交警還有權利對車輛進行扣留。
4.行政拘留
如果駕駛員違反交通法規的行為情節嚴重,還可能會被處以行政拘留的處罰。
總的來說,小型轎車超載2人的行為不僅違反了交通法規,也存在著很大的安全隱患。因此,我們應該牢記交通規則,不要超員行駛,確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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