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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區人民法院機構概括
1、松江區人民法院設有13個內設機構,旨在高效維護司法公正。其中,9個審判業務部門包括立案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一至三庭、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執行庭以及兩個人民法庭,分別針對不同類型的案件進行審理。
2、松江人民法院佘山第一法庭在上海市松江區佘山鎮佘新路,松江區人民法院內設機構13個,其中審判業務部門9個,分別是立案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執行庭、泗涇人民法庭和浦南人民法庭;后勤綜合部門4個,分別是政治部、紀檢監察室、辦公室和法警大隊。
3、成立時間不同: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法院成立于1952年9月,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10月25日。
4、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10月25日,該院以“公正司法、求真務實,愛崗敬業、為國為民”為院訓,努力為宜居樂業現代化新松江建設提供司法保障。
5、不是貸款平臺。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法院是為人民群眾打官司和解決糾紛的事務所,因此并不是貸款平臺。該院成立于1950年10月25日。法院審判辦公樓現座落于松江區南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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