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刑事訴訟法抗訴理由有哪些
案件認定的事實不清楚,定案的證據不夠充分的。法院對于原審的判決、裁定適用的法律不恰當的。對刑事案件的審理程序,屬于嚴重違反了有關訴訟程序要求的。在作出判決的時候,判處的刑罰明顯存在不當的情況。刑事訴訟法抗訴理由有幾種 抗訴包括兩種形式,一種是按照第二審程序提出的抗訴。
檢察院抗訴的理由都是什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八條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認為本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確有錯誤的時候,應當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
刑事申訴的理由是:有新的證據證明原判決。裁定認定的事實有錯誤;原審證據以定罪量刑的證據不確定.不充分,存在矛盾;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法官有貪污 *** 、徇私舞弊、枉法判決等行為。
刑事二審抗訴的理由包括第一審的判決、裁定確有錯誤,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第一審的判決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若是因為對第一審判決不服想要提起抗訴,抗訴的期限為十日。
也就是說,刑事案件中如果被害人認為法院的審理不公,判決不當只能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抗訴,由人民檢察院提起抗訴。刑事訴訟法一審被告抗訴的條件是什么刑事抗訴條件是人民檢察院認為刑事判決或裁定確有錯誤,按照法定訴訟程序,要求人民法院對案件進行重新審理并作出改判的法律監督活動。
刑事訴訟法法定回避理由有哪些
刑事訴訟法應當回避的理由是什么一般理由: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當事人的近親屬;本人或者他的近親屬與本案有利害關系;擔任過本案的證人、鑒定人、辯護人、勘驗人或者訴訟代理人。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案件公正處理。接受當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請客送禮的。
【法律分析】回避適用的情形 :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是當事人的近親屬的。本人或者他的近親屬和本案有利害關系。擔任過本案的證人、鑒定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處理案件。
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回避的條件是:(1)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是當事人近親屬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親屬和本案有利害關系的。主要是指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或者他們的近親屬與本案處理結果存在法律上的利害關系,因而也可能影響案件客觀公正地審理.所以他們應當回避,不再參與案件的處理。
審判和執行人員的回避理由: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與當事人有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及姻親關系的。本人或者其近親屬與本案有利害關系的。擔任過本案的證人、鑒定人、勘驗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與本案的訴訟代理人、辯護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關系的。
刑事抗訴的法定理由是怎么規定的
刑事案件抗訴的法定理由是法院的判決或裁定在認定事實、證據采信方面有錯,人民法院在審理刑事案件的過程中違反了法定訴訟程序,而且影響到案件公正判決,法院的工作人員在審理案件期間有枉法裁判行為的。
相關法律制度中沒有專門規定刑事抗訴的理由,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如果被害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對一審的判決存在爭議,可以在收到判決書的5天之內向檢察院提出抗訴申請,但是有證據證明一審判決有問題的,檢察院才會啟動抗訴程序。
刑事抗訴書的理由是證據不足,沒有充分證據證明兩人故意傷害被害人,而且認錯態度良好,情節比較輕。刑事抗訴書是對已經判決的案件結果作出的抗訴。【法律依據】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認為本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確有錯誤時,在法定時限內,應當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
案件認定的事實不清楚,定案的證據不夠充分的。法院對于原審的判決、裁定適用的法律不恰當的。對刑事案件的審理程序,屬于嚴重違反了有關訴訟程序要求的。在作出判決的時候,判處的刑罰明顯存在不當的情況。刑事抗訴的法定理由是什么抗訴包括兩種形式,一種是按照第二審程序提出的抗訴。
暫無相關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