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 1、民訴抗訴上抗下
- 2、民事訴訟終審后如何抗訴
- 3、民事訴訟如何抗訴
- 4、民事訴訟中如何自己抗訴
- 5、檢察院民事抗訴流程
民訴抗訴上抗下
1、而民事抗訴程序往往是上抗下審,極少用同抗同審,且判決、裁定均是已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案件。同級人民檢察院發現同級法院已生效的判決、裁定認為符合抗訴法定要件、條件后,只能提請上級人民檢察院抗訴,由上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是否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
2、法律主觀:對于民事訴訟的判決結果不服的,是可以申請抗訴的。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上級人民檢察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有規定情形之一的,或者發現調解書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應當提出抗訴。
3、”這就是下抗上審。而同抗同審是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05條規定,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各級人民法院、上級人民檢察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如果發現確有錯誤,有權依法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 而民事抗訴程序往往是上抗下審,極少用同抗同審,且判決、裁定均是已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案件。
4、法律分析:抗訴上抗下的程序:檢察院將抗訴書通過原審法院提交上一級人民法院,同時還應將抗訴書抄送上一級人民檢察院,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應就抗訴的理由和根據認真審核,如果認為抗訴不當,可直接向同級人民法院撤回下一級人民檢察院的抗訴,并通知下一級人民檢察院。
5、民訴中抗訴在《民事訴訟法》中第208-213條中進行規定,抗訴分為上訴程序和審判監督程序兩種情況。兩種情況都有一個前提,就是人民*未生效或者已經生效的判決存在事實或者法律程序上的問題的情況。
6、裁定的抗訴,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抗訴書,并且將抗訴書抄送上一級人民檢察院。原審人民法院應當將抗訴書連同案卷、證據移送上一級人民法院,并且將抗訴書副本送交當事人。上級人民檢察院如果認為抗訴不當,可以向同級人民法院撤回抗訴,并且通知下級人民檢察院。
民事訴訟終審后如何抗訴
法律分析:當事人對終審判決結果不服時,如果案件的判決存在明顯過錯的,有足夠的證據后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
法律主觀:民事終審判決后不服的,當事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終審判決不服的申訴方法如下:對民事和行政終審判決不服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但判決不停止執行;對刑事終審判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但是不能停止判決的執行。
民事訴訟如何抗訴
檢察院受理。當事人決定申訴后,應向檢察院提交抗訴材料,檢察院會在收到抗訴狀后做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并送達是否受理告知書。檢察院立案。檢察院自受理之日起30日內應做出是否立案的決定書。如果檢察院決定立案的,則會通知申訴人和其他當事人。檢察院審查。
法律分析:可提請上級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上級人民檢察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提出抗訴;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對同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不得直接提出抗訴,只能提請上級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
民事案件申請檢察院抗訴的流程如下: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對同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經審查認為符合抗訴條件的,應當提請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抗訴。對下級人民檢察院提請抗訴的案件,上級人民檢察院應當在三個月內審查終結,并依法作出抗訴或者不抗訴決定。
法律分析:對于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等,認為確有錯誤的,可以有上級人民法院提審,也可以由原審法院再審,同時當事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檢察院抗訴。
民事訴訟中如何自己抗訴
1、抗訴的方式包括制作抗訴書。此文書是檢察院行使檢察監督權民事訴訟抗訴的方式,要求對生效裁判再行審理的法律依據。抗訴書應包含提出抗訴的檢察院、接受抗訴的法院、案件編號及其判決、裁定信息、抗訴事實和理由及提出抗訴的時間。如果抗訴有證據支持民事訴訟抗訴的方式,檢察院應同時向法院提交證據或證據來源。一旦檢察院提出抗訴,法院必須進行再審。
2、其次,抗訴的方式是人民檢察院通過制作抗訴書來進行。抗訴書是法律賦予人民檢察院監督權的重要文書,用以引起人民法院對案件的再審。在抗訴書中,必須明確提出抗訴的人民檢察院與接受抗訴的人民法院、案件原審法院的編號、判決或裁定發生法律效力的時間,以及抗訴的事實與理由。
3、檢察院受理。當事人決定申訴后,應向檢察院提交抗訴材料,檢察院會在收到抗訴狀后做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并送達是否受理告知書。檢察院立案。檢察院自受理之日起30日內應做出是否立案的決定書。如果檢察院決定立案的,則會通知申訴人和其他當事人。檢察院審查。
4、抗訴程序怎么走抗訴程序如下:(1)當事人決定上訴后,應當向檢察院提交申訴材料。
檢察院民事抗訴流程
1、民事案件抗訴流程:檢察院受理。當事人決定申訴后,應向檢察院提交抗訴材料,檢察院會在收到抗訴狀后做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并送達是否受理告知書。檢察院立案。檢察院自受理之日起30日內應做出是否立案的決定書。如果檢察院決定立案的,則會通知申訴人和其他當事人。檢察院審查。
2、檢察院民事抗訴流程有立案審查、決定提出抗訴、制作抗訴書、派員出席法庭。(一)立案審查作為一種事后監督,人民檢察院主要通過以下幾種途徑發現人民法院裁判的錯誤:第一,當事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的申訴;第二,國家權力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轉辦;第三,上級人民檢察院交辦;第四,人民檢察院自行發現。
3、民事案件申請檢察院抗訴的流程如下: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對同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經審查認為符合抗訴條件的,應當提請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抗訴。對下級人民檢察院提請抗訴的案件,上級人民檢察院應當在三個月內審查終結,并依法作出抗訴或者不抗訴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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