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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與行政訴訟的區別
1、法律分析:民事訴訟與行政訴訟的區別:受案范圍不同:民事訴訟是平等主體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發生的糾紛,行政訴訟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具有國家行政管理權的機關、組織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不服,依法提起訴訟的訴訟種類不同:民事訴訟可分為給付訴訟、確認訴訟和變更訴訟。
2、受案范圍不同,民事訴訟是平等主體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發生的糾紛,行政訴訟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具有國家行政管理權的機關、組織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不服,依法提起訴訟的;訴訟種類不同,民事訴訟可分為給付訴訟、確認訴訟和變更訴訟。
3、【法律分析】:(1)目的不同。行政訴訟的目的是維護和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行政職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民事訴訟所要解決的是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公民和法人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2)訴訟主體不同。
4、提起訴訟的主體不同 民事訴訟中雙方當事人都可以提起訴訟,原告起訴后,被告可以反訴;刑事訴訟除自訴案件有自訴人提起訴訟外,均有人民檢察院提起訴訟。
什么是交叉上訴
交叉上訴是指在一個訴訟中行政訴訟與民事訴訟交叉,原本處于對立方的當事人行政訴訟與民事訴訟交叉,對一審判決結果不服行政訴訟與民事訴訟交叉,互相提起上訴的一種情況。詳細解釋如下:交叉上訴的概念及特點 在司法實踐中,交叉上訴通常發生在民事訴訟或行政訴訟中。當一審判決作出后,若原告和被告均對判決結果持有不同意見,雙方均有權提起上訴。
交叉上訴是指在一個訴訟中,當事人雙方都作為上訴人提出對一審法院所作判決或裁定進行上訴的情況。詳細解釋如下:交叉上訴這一概念主要存在于司法實踐中。在民事訴訟或行政訴訟中,當雙方當事人都對一審判決結果持有異議時,他們可以同時提起上訴。
行政訴訟與民事訴訟的區別與聯系附帶案例
受案范圍不同,民事訴訟是平等主體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發生的糾紛,行政訴訟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具有國家行政管理權的機關、組織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不服,依法提起訴訟的;訴訟種類不同,民事訴訟可分為給付訴訟、確認訴訟和變更訴訟。
由于行政訴訟不適用調解與反訴,因此,行政訴訟不論是為主而是附帶,都不能適用調解與反訴,在民事部分中,法院應主持調解,民事被告也有權依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提出反訴。 舉證責任。
法律分析:兩者的聯系:行政訴訟與民事訴訟均表現為法院作為中立的第三方對糾紛雙方進行制裁,且法院審判都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實行回避、合議、公開審理和兩審終審制度等。
行政訴訟和民事訴訟的區別如下:(1)目的不同。行政訴訟的目的是維護和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行政職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民事訴訟所要解決的是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公民和法人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2)訴訟主體不同。
法律分析:民事訴訟與行政訴訟的區別:受案范圍不同:民事訴訟是平等主體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發生的糾紛,行政訴訟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具有國家行政管理權的機關、組織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不服,依法提起訴訟的訴訟種類不同:民事訴訟可分為給付訴訟、確認訴訟和變更訴訟。
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的區別有哪些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的區別包括:(1)目的不同。行政訴訟的目的是維護和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行政職權,保護公民,民事訴訟所要解決的是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公民和法人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2)訴訟主體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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