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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證據法的原理》為題材的一篇論文2000字左右的
從證據法的內容來看,它并不屬于任何一部訴訟法,卻能夠在三大訴訟中普遍使用。盡管它與程序法有所聯系,但并非程序法的一部分,而是一種類似于實體法規范的存在。法官和當事人可以直接引用證據法作為規范依據。從立法技術的角度看,任何一部訴訟法都無法將證據法規則全部囊括。
通過深入研究證據法的主要理論問題,課題組提出了一系列專門性問題的研究報告,包括民法與證據法的交錯、證據能力和方法、電子證據、專家證人制度、證人陳述真實性擔保法則、書證、證明負擔原理、推定法則、自認法則、證據法理論與實證分析等。
現存的證據法理論基礎的主張大概有三:認識論、價值論、以及雙重基礎論。
具體地講包括:①刑事、民事、行政等三大訴訟中運用證據的經驗;②各種證據制度和理論;③三大訴訟法中關于證據的規定;④研究上述三個方面的問題都要從國內和國外,歷史和現狀予以綜合研究,堅持“洋為中用”,古為今用,聯系實際的研究方法,以構筑具有中國特色的證據法學體系。
對于生效地點問題,因為數據電文的接受地點比較容易確定,所以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所制定的《電子商務示范法》中就是采取承諾到達地點作為生效地點。 電子簽名的有效性。我國雖在合同法中用“功能等同”原則對電子簽名的有效性予以承認,但是在證據法中卻沒有提及,存在著一定的法律漏洞問題。
刑事證據學作者簡介
1、近年來刑事訴訟證據學論文,張英霞將她的司法智慧轉向刑事訴訟證據學論文了教學領域,她主要負責“訴訟法學”和“證據法學”的教學工作。
2、張英霞,女, *** 黨員,法學博士,副教授,中國法學會會員,現任上海政法學院繼續教育學院副院長。曾任法官,主審過多起民事、刑事案件,有豐富的司法實踐經驗。近年來從事教學工作,承擔“訴訟法學”和“證據法學”教學任務,發表過多篇論文。
3、樊學勇,男,出生于1961年11月,籍貫河南省洛陽市,是中國法學領域的知名學者。他于1983年在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系完成了學業,獲得了法學學士學位。隨后,他在1996年和1999年分別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攻讀并獲得了法學碩士和博士學位。本科畢業后,樊學勇在人民法院積累了豐富的實踐經驗。
龔振中論文
龔律師刑事訴訟證據學論文的專長不僅限于實踐工作刑事訴訟證據學論文,他還積極參與學術研究刑事訴訟證據學論文,發表了多篇關于公司法務的論文,如《試論法律顧問在現代企業中的地位、作用和動作方式》、《設立法律事務部的構想》等。他的研究成果為公司法務領域提供了新的見解與思路,對提升企業法律意識與管理水平產生了積極影響。
律師在審查刑事訴訟中的證據時,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原則。首先,要對證據進行充分的收集和整理。其次,對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進行嚴格的審查。律師要善于從證據中發現案件的關鍵點,以確保辯護工作的有效性和合理性。這不僅需要律師具備扎實的法律知識,還需要其具備敏銳的洞察力和分析能力。
在工作過程中,龔振中注重理論研究與實踐經驗的總結,其多篇專業論文和律師點評在《中國律師》、《廣西律師》、《南國早報》、《法治快報》、新華網、人民網、法制網、中國律師網、中國刑辯網等專業報刊和媒體上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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