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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
1、人民檢察院在刑事訴訟中應嚴格依照法定程序辦案,正確履行職權,實現懲罰犯罪和保障人權的統一。《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三條規定,人民檢察院辦理刑事案件,應當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各項基本原則和程序以及其他法律的有關規定。
2、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流程目錄概覽 通則: 設置基礎規則和原則。 管轄: 互涉管轄 專門管轄 強制措施: 拘傳: 強制嫌疑人到場的初步措施。 取保候審: 對嫌疑人有條件地釋放。 監視居住: 在特定條件下監管嫌疑人。 拘留: 臨時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
3、刑事訴訟規則流程如下:第一為公安機關對案件進行偵查。
4、該《規則》分通則、管轄、回避、辯護與代理、證據、強制措施、案件受理、初查和立案、偵查、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席法庭、特別程序、刑事訴訟法律監督、案件管理、刑事司法協助等17章708條,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5、第一章 通則第一條 為保證人民檢察院在刑事訴訟中嚴格執法,正確履行職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和有關法律,結合人民檢察院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則。
論述檢察院對刑事訴訟的監督原則
1、《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將刑事訴訟監督分為立案監督、偵查監督、審判監督、刑事判決、裁定監督和執行監督。其中審判監督,專指對審判活動的監督,是程序性監督;刑事判決、裁定監督是對人民法院確有錯誤的判決、裁定的監督,是實體性監督,這兩項監督也可統稱為審判監督。
2、有的認為檢察批捕部門的主要任務是審查公安報來的案件,重在定性把關,至于立案監督可搞可不搞;有的擔心開展立案監督會影響與公安的關系及承辦人之間的感情,不愿監督,還有的擔心怕監督不準個人丟面子,不敢監督。
3、人民檢察院抗訴的案件,接受抗訴的人民法院應當組成合議庭重新審理,對于原判決事實不清楚或者證據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第二百四十七條規定, 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重新審判的案件,應當在作出提審、再審決定之日起三個月以內審結,需要延長期限的,不得超過六個月。
4、刑事訴訟法的原則:(一)偵查權、檢察權、審判權由國家專門機關依法行使原則;(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原則;(三)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原則;(四)人民檢察院對刑事訴訟實行法律監督原則。
5、《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十四章刑事訴訟法律監督第一節刑事立案監督第五百五十二條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公安機關的刑事立案活動實行監督。
刑事訴訟法第八條規定屬于什么規則類型
該法條屬于法律監督規則類型。《刑事訴訟法》第8條規定:“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刑事訴訟實行法律監督。”該規定確立了人民檢察院對刑事訴訟實行法律監督的訴訟原則。
刑事訴訟基本原則必須由法律作出明確規定,那些在法律適用過程中應當遵循的政治或理論原則,只要沒有由刑事訴訟法作出明確規定,就不屬于刑事訴訟的基本原則。
刑訴七大證據規則包括了審判機關取證原則、最佳證據規則、非法言詞證據排除原則等各種原則,無論是民事案件還是刑事案件在開庭的時候,都是需要擁有充足的證據,證據類型可以包括書面證據、物證、口供等各方面的證據,能夠使案件更好的處理。 刑訴七大證據規則是什么 (一)審判機關取證原則。
但是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符合逮捕所要求的證據條件的;四是屬于罪當逮捕,但確系患有嚴重疾病或者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婦女,可以不批準逮捕的。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及其他相關規定,由人民檢察院直接立案偵查的案件一般包括:貪污 *** 犯罪、國家工作人員的瀆職犯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 *** 利的犯罪案件。
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關于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的基本詳情介紹...
1、該規則分為通則、管轄、回避、辯護與代理、證據、強制措施、案件受理、初查和立案、偵查、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席法庭、特別程序、刑事訴訟法律監督、案件管理、刑事司法協助等17章,共計708條內容,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此規則對于我國的刑事訴訟程序、權利保障、法律監督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2、第一章 通則第一條 為保證人民檢察院在刑事訴訟中嚴格執法,正確履行職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和有關法律,結合人民檢察院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則。
3、“人民檢察院的刑事訴訟規則是:罪刑法定原則、人人平等原則、罪責刑相適應原則。人民檢察院在刑事訴訟中應嚴格依照法定程序辦案,正確履行職權,實現懲罰犯罪和保障人權的統一。檢察院是全世界各國普遍設立的國家機關,人民檢察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法律監督機關。
4、第三條 人民檢察院辦理刑事案件,應當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各項基本原則和程序以及其他法律的有關規定。第四條 人民檢察院辦理刑事案件,由檢察人員承辦,辦案部門負責人審核,檢察長或者檢察委員會決定。
5、修訂后的規則圍繞檢察機關的職權,對檢察機關參與刑事訴訟的具體程序進行了全面規范。
6、法律主觀:最高檢刑事訴訟法規則的具體內容如下:人民檢察院辦理刑事案件,由檢察人員承辦,辦案部門負責人審核,檢察長或者檢察委員會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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