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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是原告,在刑事案件中,報案了,警察調查案件并向法院起訴,原告是受害者...
在刑事案件中,由公安機關負責調查取證,檢察院代表國家提起公訴,法院履行審判職責。如有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就是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檢察院的工作人員以公訴人的名義代表國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行為人即是刑事案件的被告人也是附帶民事的被告。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大多數案件是國家追究犯罪行為,起訴機關為檢察院,此類為公訴案件,檢察院為原告。
刑事訴訟中的當事人是指:(1)被害人。被害人是指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遭受犯罪行為侵害的人。(2)自訴人。自訴人是指在自訴案件中以個人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訴訟,請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自然人。(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被告:在民事案件中,是指侵犯原告利益,需要追究民事責任,并經法院通知其應訴的人;在行政訴訟中,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某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訴訟中,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及人員。原告,“被告”的對稱。狹義當事人之一。
明明是刑事案件,我要求警方抓人為什么遲遲不
明明知道犯罪嫌疑人可就是不抓有具體如下幾個原因:證據不足,公安機關還沒有掌握該疑犯的充足的犯罪證據,或者還有更大的犯罪證據還沒暴露出來,還不足以下達逮捕令。該犯罪嫌疑人背后有很深的牽連,可能有其他的犯罪同伙或者上線,能挖出一個帶起一串,需要放長線釣大魚。
缺乏證據或證據不足:如果警方或檢察機關在初步調查階段認為缺乏足夠的證據來抓捕嫌疑人,可能會決定不立即采取強制措施。在這種情況下,調查機關可能會繼續收集證據,以便在有足夠證據時再行抓捕。
刑事案件立案,沒有證據是不會拘留任何人的,立案到逮捕是有過程的。當獲取證據不夠充分時,可能先采取拘傳,這是最輕的一種強制措施,即強制到案接受訊問,其持續時間12小時。結束后可能放人,也可能被取保候審或者刑拘。
案子到法院之后是否會退回公安
法院收到案件后,通常不會將其退回給公安機關。若案件需要補充偵查,檢察院需向法院申請延期審理。法院不會主動將案件退回公安機關重新調查。如果證據不足,法院將會做出無罪判決。
案子送達法院后通常不會返回至公安機關。若需補充調查,需檢察院提出延期審理申請。法院不會主動將案件退回到警方進行二次調查。若證據不足,法院會作出無罪判決。
不會。如果需要補充偵查,需要由檢察院提出申請延期審理,法院不會主動退回到公安機關重新偵查,如果證據不足,會做出無罪判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五條規定,依照本法第二百零四條第二項的規定延期審理的案件,人民檢察院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
案子到法院后一般不會退回公安。如果需要補充偵查,需要由檢察院提出申請延期審理,法院不會主動退回到公安機關重新偵查,如果證據不足,會做出無罪判決。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如果檢察院不主動申請撤回,那么法院只能依法作出證據不足,起訴的犯罪不能成立的無罪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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