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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刑事訴訟審判監督程序的條件是如何規定
第提起再審的主體必須是法定的行使審判權的機關和公職人員。第提起再審的客體必須是人民院確有錯誤的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和調解書。第必須由有權提起審判監督程序的組織作出 裁定書 以決定再審,方能啟動再審程序。
一)提起再審的主體必須是法定的行使審判權的機關和公職人員。依照我國《刑事訴訟法》和《人民法院組織法》,在民事訴訟中有權行使審判權的機關和公職人員包括:各級人民法院的院長和審判委員會,他們共同對本院的審判行審判監督權;最高人民法院以及上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但是不能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各級人民法院院長對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如果發現在認定事實上或者在適用法律上確有錯誤,必須提交審判委員會處理。
刑事案件申請再審向哪個法院提出
1、刑事案件的再審不能向任何人一級法院抗訴,需要向審理刑事案件的同級檢察院提出抗訴請求。人民檢察院抗訴的案件,接受抗訴的人民法院應當組成合議庭重新審理,對于原判決事實不清楚或者證據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
2、不服刑事二審判決、裁定的,一般應向原終審人民法院提出刑事申訴。重大、復雜的刑事案件的申訴,也可以向作出刑事二審判決、裁定的上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訴。申訴人向中級人民法院提出刑事申訴并經中級人民法院審查處理后仍不服的,應向高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訴。
3、申請再審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申請再審的方法如下:(1)申請再審人申請再審,應提交符合前條規定的再審申請書;(2)人民法院受理申請;(3)人民法院對案件進行審查,可以召開聽證程序,聽取雙方當事人陳述;(4)人民法院就是否對案件進行再審做出裁定;(5)做出再審裁定后,依法對案件進行再審。
4、由上可知,申請再審的案件,可以向原審法院提出,也可以向上一級法院提出,具體應當根據案情來確定。
5、申請人對已生效的刑事判決、裁定提出申請再審,應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原審法院經審查符合申請再審條件的,應依法受理。原審法院收到再審申請書后,按照當事人是否選擇向原審法院申請再審,對案件進行第一次分流。
怎樣才能啟動刑事案件再審程序
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申訴,申請再審。(2)經本級法院院長提交,各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自行決定再審。(3)最高法、上級人民法院有權提審或者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 怎樣才能啟動刑事案件再審程序 (1)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申訴,申請再審。
原判適用法律錯誤的;原判違反法定訴訟程序,并且有可能影響了審判的公正性的;出現新的證據,表明原判認定之事實有錯誤,并且可能影響審判結果的;原判據以形成審判結果的證據問題;原審判人員職業品行問題如 *** 等。
刑事再審程序的啟動條件為:有新的證據證明原判決、裁定認定的事實確有錯誤,可能影響定罪量刑的;據以定罪量刑的證據不確實、不充分、依法應當予以排除,或者證明案件事實的主要證據之間存在矛盾的;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
提起刑事再審程序需要具備以下條件:要啟動再審的話,需要原來的判決裁定出現了錯誤。要么是有新的證據出現,證明原來的判決裁定確實出現了錯誤,或者是原先作出判決根據的證據,不確實不充分,或者是證據之間存在著矛盾。
上級或各級人民法院發現,檢察院發現,當事人申訴均可以啟動刑事再審。
申訴與再審是不同的,向檢察院申訴不能直接啟動再審程序。符合申訴條件的,人民法院應該重新審判,而不是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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