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 1、司考《刑事訴訟法》重點:偵查羈押期限
- 2、刑事訴訟法124條規定
- 3、司考《刑事訴訟法》重點:司法鑒定
- 4、刑事訴訟的專門機關包括什么
- 5、關于檢察院偵查監督,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2010年試卷二第69題)_百...
司考《刑事訴訟法》重點:偵查羈押期限
1、一)一般羈押期限 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2個月。一般情況下,偵查機關應當在法律規定的偵查羈押期間內偵查終結案件。(二)特殊羈押期限 特殊羈押期限,是刑事訴訟法根據案件的特殊需要,規定在符合法定條件時履行相應的審批手續,便可延長偵查羈押期限。
2、綜上所述,一般情況下,刑事訴訟拘留的期限最長為14日。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長為37日。第二回答你的取保候審問題。
3、關于強制措施的內容無非就是批準、執行、期限、解除、違規之類的,在刑訴法及相關解釋里都有。拘傳適用未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不經傳喚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和逮捕詳見刑訴法第六章,注意看看刑訴法解釋,我在這里就不粘貼了,都是條文,一搜就有。
刑事訴訟法124條規定
1、刑事訴訟法第124條要求偵查機關在收集證據時,必須全面。這意味著偵查機關不能僅收集對犯罪嫌疑人不利的證據,而忽視對其有利的證據。無論是證明犯罪嫌疑人有罪還是無罪的證據,都應被納入收集范圍。這種全面性的要求有助于避免片面性,確保案件處理的公正性。
2、根據現行《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的規定,偵查人員在進行證人詢問時,可以采取多種方式進行。這包括在現場詢問證人,到證人所在單位、住處或者證人提出的地點進行詢問,以及在必要情況下,通知證人前往人民檢察院或公安機關提供證言。
3、詢問證人,應當告知他應當如實地提供證據、證言和有意作偽證或者隱匿罪證要負的法律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 偵查人員詢問證人,可以在現場進行,也可以到證人所在單位、住處或者證人提出的地點進行,在必要的時候,可以通知證人到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提供證言。
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2018年修正本)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偵查人員詢問證人,可以在現場進行,也可以到證人所在單位、住處或者證人提出的地點進行,在必要的時候,可以通知證人到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提供證言。
5、《刑事訴訟法》第124條規定: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2個月。這是對一般刑事案件偵查羈押期限的規定。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以前已被拘留的,拘留的期限。不包括在偵查羈押期限內。一般情況下,偵查機關應當在法律規定的偵查羈押期間內偵查終結案件。
司考《刑事訴訟法》重點:司法鑒定
年國家司法考試《刑事訴訟法》重要考點:司法鑒定 鑒定機構 (1)偵查機關的:根據偵查工作的需要設立的鑒定機構,但不得面向社會接受委托從事司法鑒定業務。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門不得設立鑒定機構。(2)社會鑒定機構:各鑒定機構之間沒有隸屬關系;鑒定機構接受委托從事司法鑒定業務,不受地域范圍的限制。
年國家司法考試《刑事訴訟法》重要考點:偵查羈押期限 偵查中的羈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偵查中被逮捕以后到偵查終結的期限。可以分為一般羈押期限、特殊羈押期限和重新計算羈押期限三種:(一)一般羈押期限 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2個月。
《刑事訴訟法》第3340、446條對辯護人的義務進行了具體規定: 告知義務:- 委托情況告知:辯護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應及時告知辦理案件的機關。
《人大司考叢書?國家司法考試命題精要詳解實練:刑事訴訟法(2012年)》旨在為具備一定司考知識基礎的考生提供深入學習與實踐的資料。此書根據最新法規和試題全面修訂,結合多年命題規律,特別注重考生對法律知識靈活運用能力和法學素養的考查。
司法考試涵蓋的法律知識主要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解釋》等。這些法律法規是司法考試的核心內容,考生必須全面理解和掌握它們的基本原則和規定。
刑事訴訟的專門機關包括什么
1、【法律分析】偵查機關違反刑事訴訟考點:刑事訴訟中偵查機關違反刑事訴訟考點的國家專門機關主要有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軍隊保衛部門和監獄。公安機關是廣義的公安,除偵查機關違反刑事訴訟考點了公安機關還包括其他的偵查機關即國安、監獄、軍隊保衛部門和海關緝私部門。公安機關的主要任務是負責刑事案件的偵查。公安機關的上下級之間是領導與被領導的關系。
2、法律分析偵查機關違反刑事訴訟考點:刑事訴訟中的專門機關,是指依照法定職權進行刑事訴訟活動,并在訴訟中承擔一定職能的國家機關。刑事訴訟中的專門機關主要有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另外,還包括國家安全機關、軍隊保衛部門、監獄、海關走私犯罪偵查部門等。
3、刑事訴訟法專門機關有哪些 發布者:李鑫鑫律師|時間:2022年05月19日|分類:刑事辯護 |1867人看過刑事訴訟法專門機關有哪些根據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刑事訴訟中的國家專門機關主要有: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軍隊保衛部門和監獄。
4、國家專門機關:在刑事訴訟中,承擔主要職責的國家機關包括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軍隊保衛部門、海關走私犯罪偵查部門、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當事人:刑事訴訟的直接參與者,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自訴人以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5、刑事訴訟法專門機關具體包括四個組成部分: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和國家安全機關。各自職責如下: 公安機關:作為國家行政機關,負責治安保衛工作。在刑事訴訟中,主要負責偵查、拘留、執行逮捕和預審,扮演控訴職能角色。
6、【答案】:A、B、C 知識點:刑事訴訟中的專門機關 刑事訴訟中的專門機關主要是指公檢法,此外,國家安全機關、軍隊保衛部門、監獄在各自領域中行使與公安機關相同的職權。監察委員會適用《監察法》而不適用《刑訴法》,對職務犯罪行使調查權而非偵查權,不屬于刑事訴訟中的專門機關。
關于檢察院偵查監督,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2010年試卷二第69題)_百...
1、”選項C中,偵查人員邵某的行為構成刑訊逼供罪,屬于檢察院管轄的案件范圍,因此應當由檢察院立案偵查。選項C正確。《高檢規則》第383條規定:“人民檢察院根據需要可以派員參加公安機關對于重大案件的討論和其他偵查活動,發現違法行為,應當及時通知糾正。”因此。
2、選項C正確。又根據第4條的規定,被告人已經賠償被害人物質損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作為量刑情節予以考慮。因此選項D也是正確的。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條件之一是被害人的物質損失是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本身造成的,被害人所遭受的物質損失與被告人的犯罪行為之間必須存在直接的因果關系。
3、選項A正確。選項D是關于證人與鑒定人是否都有義務出席法庭接受控辯雙方詢問的問題。根據《刑訴解釋》第14143條的相關規定:證人應當出庭作證。向證人發問,應當先由提請傳喚的一方進行;發問完畢后,對方經審判長準許,也可以發問。
4、B.檢察業務和法學理論水平 C.檢察工作實績 D.思想品德 任意選擇題。
5、《刑法》第69條第2款規定:“數罪中有判處有期徒刑和拘役的,執行有期徒刑。”故A選項正確。《刑法》第69條第2款規定:“數罪中有判處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執行完畢后,管制仍須執行。”故B選項正確。
6、法律基礎知識(共15題)根據題目要求:在四個選項中選出一個正確答案。
暫無相關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