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連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規定,駕駛機動車輛時應當按照車道行駛,不得跨越車道或者壓線行駛。如果駕駛員違反了這一規定,將會面臨相應的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規定,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處以罰款二百元;駕駛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處以罰款二百元;駕駛機動車違反禁止標志指示的,處以罰款二百元。
如果駕駛員違反了車道規定,將會被扣除相應的駕駛執照記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百二十三條規定,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記三分;駕駛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記三分;駕駛機動車違反禁止標志指示的,記三分。
如果駕駛員的違法行為情節嚴重,將會面臨拘留的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百三十八條規定,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造成交通事故,情節較重的,處拘留十五日以下;情節嚴重的,處拘留十五日以上,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并終身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總之,駕駛員應當遵守道路交通規則,按照車道行駛,不得跨越車道或者壓線行駛。如果駕駛員違反了這一規定,將會面臨相應的處罰,嚴重的甚會被拘留。因此,我們應當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保護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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