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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對方先動手我把對方打成輕傷還需要先找律師看下監控嗎
1、如果是因他人侵犯而致受傷的,應該按照民事法律進行賠償,人身損害案件中,受害者可主張的賠償項目主要有:醫療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誤工費、營養費、交通費、住宿費等,如構成傷殘的,還可以要是賠償殘疾賠償金和精神撫慰金。
2、要根據具體的案情進行分析。打架斗毆中,兩人及多人打架斗毆,一方先動手,后動手的一方實施的所謂反擊他人侵害行為的行為,不屬于正當防衛。如果經鑒定達到輕傷以上的,構成故意傷害罪,依法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在法律分析中,首先要考慮的是行為的性質和后果。如果一方在打架斗毆中先動手,而另一方隨后動手導致對方受傷,那么后者不會被視為正當防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對于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可以處以五日至十日的拘留,并處以罰款。
4、有責任,把對方打成重任肯定已超出了自保的范圍。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對另一方造成傷害,應當賠償損失..如果受害人傷情鑒定為輕傷,應當承擔刑事責任,雙方均有故意傷害行為,應當按照傷情鑒定結果作為責任區分的標準,依法追究刑事或民事責任。
標簽別人打我找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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