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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辯護人有什么要求
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英國刑事訴訟辯護人的人英國刑事訴訟辯護人,不得擔任辯護人。被開除公職和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近親屬的除外。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被開除公職和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人,除非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近親屬,否則不得擔任辯護人。
此規定強調,正在執行刑罰、被剝奪或限制人身自由者,以及被開除公職、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者(除系被告監護人或近親屬外),均不得擔任辯護人。法律旨在確保被告人的合法權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時維護司法公正。
英國刑事案件辦案流程
1、審查起訴: 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應當訊問犯罪嫌疑人,聽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見。 公訴 案件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 辯護人 。 自訴案件 的被告人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
2、如有特殊原因也可無限延長偵查羈押期限,但需提請最高檢報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審查起訴階段通常為一個月,最多延長半個月,但可退回補充偵查最多兩次,退偵后審限重新計算。審判階段通常為兩個月,最長可再延期四個月。
3、鑒于此類案件的敏感、復雜以及基層法院的經驗,在修正后的刑事訴訟法實施后,不宜將涉外刑事案件一律下放給基層法院,而是應當加以引導、規范,逐步下方,不排除選定少數基層法院對管轄內涉外刑事案件集中管轄的做法,以保證此類案件的辦理質量。
英國律師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遏制警察濫用權力。對于律師不適于繼續開業的不軌行為,如犯罪行為、瀆職行為和非法執業行為,任何受害人或律師協會可向紀律法庭提出,紀律法庭的組成人員來自執業期不少于10年的在職律師,紀律法庭的庭長必須是執業律師。
2、律師的職責和義務是:律師的職責是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律師的義務是遵守憲法和法律,恪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執業應當接受國家、社會和當事人的監督,執業必須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
3、年修訂的《刑事訴訟法》和《律師法》貫徹和規定了法律援助的思想和制度,指出法律援助是律師的義務。2003年9月1日,國務院頒布實施《法律援助條例》,明確了法律援助是國家責任,并規定了法律援助的制度。
4、義務:維護法律秩序:律師應當恪守法律法規,維護法律秩序,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保護客戶權益:律師應當為客戶的合法權益進行維護和辯護,不得損害客戶利益。保守秘密:律師應當保守客戶的秘密,不得泄露客戶的隱私。職業操守:律師應當遵守職業操守,不得從事違法犯罪行為,不得違反職業道德規范。
5、例如,律師在為客戶提供法律服務時,可以接觸到客戶的隱私信息和商業機密。這些機密信息受到法律保護,律師必須遵守保密義務,不得泄露給外界。此外,律師還享有言論豁免權,在法庭上的發言和提交的訴訟材料不受限制和追責。代理權 律師的另一項特殊權利是代理權。
英國最早的刑事法律援助是規定在
《貧困被告人保護法》。法律援助是指國家建立的為經濟困難的公民或特殊案件的當事人無償提供咨詢、代理、刑事辯護等法律服務的一項制度,英國最早的刑事法律援助是規定在《貧困被告人保護法》中,目的是讓被告人能維護自己的權益。
法律援助最早起源于英國,從1495年起,英格蘭承認窮人因身份而免除訴訟費。在1980年1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第27條規定了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中,若被告人沒有委托辯護人,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辯護人。這是新中國最早關于法律援助的刑事訴訟制度。
年修訂了《刑事訴訟法》和《律師法》,這兩部法律貫徹和規定了關于法律援助的思想和制度,并且指出法律援助是律師的義務。
法律主觀:刑事法律援助的類型有: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人、聾人、啞人,或者沒有完全喪失識別或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被判處無期徒刑、死刑,不得委托辯護人。
刑事訴訟法中回避的情形都有哪些
案件當事人或其近親家屬;(2)個人及近親屬與其利害相關者;(3)曾擔任過本案證人、鑒定人、辯護人、代理人之人;(4)與此案當事人存在其他牽連,可能對案件公正審理產生影響者。
刑事訴訟法回避適用的情形: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是當事人的近親屬的。本人或者他的近親屬和本案有利害關系。擔任過本案的證人、鑒定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處理案件。
2 )本人或其近親屬與本案有利害關系的;( 3 )擔任過本案的證人、鑒定人、勘驗人、訴訟代理人的 ;( 4 )與本案的訴訟代理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關系的;( 5 )本人與本案當事人之間存在其他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案件公正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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