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對于如皋農村拆遷補償標準和江蘇失地農民的補償標準?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編來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下面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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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土地補償標準62號文件?
每個省都不一樣,所以我以南通市為例。
南通市人民 *** :
你市關于所轄各縣(市、區)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執行標準的請示(通政請〔2020〕62號)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你市所轄各縣(市、區)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執行標準。征收農民集體所有農用地的,崇川區將本轄區整體劃定為一個區片,執行標準為55000元/畝;通州區、海門區、如東縣、啟東市、如皋市、海安市分別將本轄區整體劃定為一個區片,執行標準均為47000元/畝。征收集體建設用地的,征收集體未利用地的,涉及征收依法取得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按照《省 *** 關于公布江蘇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最低標準的通知》(蘇政發〔2020〕44號)要求確定。你市要合理確定征地區片綜合地價中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標準,各項標準均不得低于省人民 *** 規定的最低標準。
二、你市要認真做好新老征地補償標準的銜接,妥善解決實施過程中的有關問題,確保新的征地補償標準順利實施。加強對征地補償安置工作的管理,切實保護農民合法權益,確保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江蘇省人民 ***
2020年11月23日
(此件公開發布)
圖片與文章內容不符,為另一個62號文件
如皋市農保報銷比例2020?
1、門診補償
村衛生室及村中心衛生室就診報銷60%,每次就診處方藥費限額在10元,一般衛生院醫生臨時補液處方藥費限額50元。鎮衛生院就診報銷40%,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藥費限額100元。
2、住院報銷
鎮級衛生院報銷比例60%,二級醫院報銷40%,三級醫院報銷30%。
3、大病補償報銷比例
鎮風險基金補償:凡參加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計應報醫療費超過5000元以上分段補償,即5001-10000元補償65%,10001-18000元補償70%。鎮級合作醫療住院及尿毒癥門診血透、腫瘤門診放療和化療補償年限額1.1萬元。
江蘇失地農民的補償標準?
一、《江蘇省征地補償和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辦法》
1、征地補償和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由市、縣人民 *** 統一負責。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具體負責征地補償和征地補償安置費用的解繳;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具體負責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資金的發放管理,具體工作由各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的農保經辦機構辦理;
2、根據土地價值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全省劃分為四類地區,執行相應的征地補償和基本生活保障標準。基本生活保障標準應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適時調整。
3、依法征收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必須按照規定足額補償。
江蘇省有沒有關于這種土地征用的補償辦法征地補償征地補償安置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
二、江蘇征地補償標準
(一)土地補償費
1、征用耕地的,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八至十倍計算;
2、征用精養魚池的,按其鄰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至十二倍計算,征用其他養殖水面的,按其鄰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八倍計算;
3、征用果園或者其他經濟林地的,按其鄰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八至十二倍計算;
4、征用其他農用地的,按其鄰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計算;
5、征用未利用地的,按其鄰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至五倍計算;
6、征用農民集體所有的非農業建設用地的,按其鄰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計算。
(二)安置補助費
1、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征用耕地的面積計算。征地前被征地單位農業人口人均耕地十五分之一公頃以上的,安置補助費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五倍;人均耕地不足十五分之一公頃的,從六倍起算,人均耕地每減少一百五十分之一公頃,安置補助費相應增加一倍,但最高不得超過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2、征用其他農用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該土地的土地補償費標準的百分之七十計算;
3、征用未利用地和農民集體所有的非農業建設用地的,不支付安置補助費。
(三)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構筑物的補償費,按照重置價格結合成新確定;
2、農田水利工程設施、人工養殖場和電力、廣播、通訊設施等附著物,按照等效替代的原則付給遷移費或者補償費;
3、青苗補償費一般按一季的產值計算,能如期收獲的不予補償。可以移植的苗木、花草以及多年生經濟林木等,支付移植費;不能移植的,給予合理補償或者作價收購。
前款規定的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每公頃低于一萬八千元的,按一萬八千元計算。
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的具體標準,由設區的市人民 *** 確定,并報省人民 *** 備案。
三、江蘇征地補償新標準的具體補償金額為
(1)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10倍。
前款規定的耕地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最低標準為:
1、一類地區每畝1800元;
2、二類地區每畝1600元;
3、三類地區每畝1400元;
4、四類地區每畝1200元。
(2)征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被征地農民人數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被征地農民的安置補助費最低標準,一、二、三、四類地區分別為20000元、17000元、13000元、11000元。
(3)需要安置的被征地農民人數,征收耕地的,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除以征地前被征地單位人均耕地數計算;征收其他農用地的,按照該土地土地補償費總和的70%除以當地人均安置補助費計算。
國家會根據江蘇土地被征收者進行占用土地補償,安置補助補償,面上的附著物以及青苗等一系列相應補償費用,一般情況下這就是江蘇征地補償新標準。江蘇征地補償新標準的具體補償金額,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一般為該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產值費用的十倍,這些大家要記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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