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50平米房屋拆遷補償標準,以及2020年50歲工亡事故賠償多少對應的知識點,文章可能有點長,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閱讀完,增長自己的知識,最重要的是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可以解決了您的問題,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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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租的房子要拆遷了,怎么跟房東要補償
按照我國目前的規定,房屋拆遷時,拆遷補償的直接人是房東。在一些特殊情況下,承租人也可以主張一定的補償,但也要分具體情況。
一.承租人是個人
1.租期未到,可主張違約賠償
如果按照你和房東的《租賃合同》約定的租期還未到,就面臨拆遷的,而合同中也約定了在租賃期間發生拆遷時的解決辦法的,就依照約定;如果未約定,但是拆遷導致你無法繼續居住的,房東屬于違約,可向房東主張違約賠償責任。但如果租期已到,房東不用承擔責任。總之,可向房東主張的賠償是基于違約給你造成的損失。
2.租賃期間裝修了房屋,可主張相應補償
如果在房屋租賃期間,你對房屋進行了裝修,而房東在拆遷過程中,也因為裝修獲得了相應的補償。此時,你可向房東主張相應的補償。
二.承租人是企業
如果承租人是企業,除了可以主張上述的違約賠償和裝修補償外,企業還可以獲得搬遷費、停產停業損失補償。
面臨拆遷時,企業要整體搬遷,這時實際的搬遷人是企業,因拆遷產生的搬遷補償應當歸企業所有。在搬遷的過程中,會造成企業停產停業,給企業造成損失,所以,停產停業補償也應歸搬遷企業所有。
總之,承租人遇到房屋拆遷時,在有些情況下是可以主張一定補償的。不要一聽說要拆遷就馬上自己搬走,可以先了解清楚情況,再做打算。如果有合理利益,就正常爭取。倘若確無相關補償,也不要糾纏。
2020年50歲工亡事故賠償多少
如果工人有工傷保險,則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如果沒有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支付上述費用。
棚戶區改造有哪些補償方法
您好,您的問題從棚戶區改造、不同土地性質的拆遷補償、注意事項等方面來分析。
一、關于棚戶區改造
首先看什么是棚戶區?一般情況下所稱的棚戶區是指簡易結構、房屋較多、建筑密度大、房屋適用年限較長以及使用功能不全、基礎設施較為簡陋的區域。
棚戶區改造項目本是一項利民惠民安居工程,故而在項目審批和資金支持上都有較多的優惠,比如行政審批快速通道、財政金融支持的力度等。棚戶區改造征收拆遷仍然是依照國家關于征收拆遷的相關法律進行。
二、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遷補償與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補償
如果涉及到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遷,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規定,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
補償內容有,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補償方式上,貨幣補償或者是產權調換是可以自由選擇的。
如果是涉及到被征收拆遷的土地為集體土地,其主要依據《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以及相關司法解釋進行拆遷補償。涉及到耕地的,土地補償、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等地上附著物補償。對于失地農民,還涉及到社保費用的繳納。涉及到房屋的,除了宅基地補償外,房子等地上附著物也要給予補償。同時搬遷安置、過渡費用、裝修費用等也應給予合理補償。
在補償方式上有如下三種:1、房屋安置,就近地段最低拆一平還一平;2、貨幣補償,房屋構建成本價+宅基地補償起步;3、遷建安置,審批宅基地,同時補償房屋構建成本
三、注意事項
1、如果是劃入了城市規劃區的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可以如下主張,如若是貨幣補償可以參照周圍類似房地產價格,如果是產權置換,就近地段最低拆一還一。
2、如果具有實際持續經營行為,并且具備相關經營手續的,需要給予停產停業損失補償。
3、不論是哪種項目的拆遷征收,不論是哪種補償方式,均應遵循合理補償的原則,即不得因為征收拆遷降低了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居住水平。
同時提示大家,基于拆遷征收的專業性和復雜性,各家情況不同,需具體分析,不懂的一定及時咨詢專業拆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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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40年房屋產權到期后怎樣續期,拆遷怎樣賠償
在正常情況下,房屋年限有40年、50年和70年三種分類,70年的主要是指普通住宅,50年的指工業用地,40年的主要是指商業用地。房屋產權其實不僅僅包括房屋的產權,還有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權。購房者對房屋的使用權是永久性的,而這所謂的40年的產權限制主要指的是土地使用權。我國土地屬于國家,房主只是租用人。根據《物權法》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在房屋40年產權到期后,一般有以下兩種情況:①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這種情況的話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來向當地的國土資源局提出申請,補交土地出讓金,當然這個價格應該低于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價格,類似于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②如果是根據規劃需要,國家需要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那么業主也可以得到相應的經濟補償,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建設用地使用權續期及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歸屬】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租賃期間遇到拆遷,承租人可以獲得哪些補償
征收拆遷可獲四大補償,其中至少一項歸承租人,房東無權拿走
2001年《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十三條第二款規定,拆遷租賃房屋的,拆遷人應當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但2011年《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一條、第二條僅規定,保護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對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給予公平補償。該條例對承租人的補償問題卻沒有涉及,這也就造成了承租人的補償問題在各地法院多有爭議。
補償項目與考慮利害關系人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對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的補償項目進行了規定,主要有被征收房屋的價值、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和臨時安置補償、停產停業損失、市、縣人民 *** 為促進征收工作而給予的補助或獎勵等四項補償項目。
由于承租人多依靠租賃房屋進行經營活動,通過對補償項目的分析,由果索因,一般認為停產停業損失與承租人相關。
另外,2012年3月26日發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辦理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規定,行政機關或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應提供直接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有觀點認為,該條款利害關系人的規定,也是應對承租人予以補償的的法律依據。
基于所有權與經營利益的補償
從對《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的補償項目進行分析,大致一類是基于所有權的補償,一類是停產停業等基于經營利益的補償,司法實踐中大致也是這么劃分的。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2016)豫行終393號汪木振訴鄭州市二七區 *** 行政補償案認為,房屋承租人因對租賃房屋采取加固、整修等添附行為而取得了獲取征收補償的權利。
最高人民法院(2018)最高法行再194號行政裁定書亦認為,承租人作為涉案土地地上附著物的所有人,有權主張其應得到的相應補償。這兩個都是承租人基于部分所有權而有權獲得補償的案例。
關于基于經營利益,一般而言,承租人與房屋征收行為之間不具有利害關系,不能成為行政訴訟的原告,但如用于經營的房屋被征用或者征收的,承租人可基于停產停業等損失,對補償決定提起訴訟。只是,一般不認為承租人與征收決定存在利害關系。
民事租賃合同與補償方案對征收補償利益的約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沒有明確規定對“承租人”補償,有觀點認為,承租人關于征收的補償利益,系基于租賃關系等民事法律關系產生的,其作為承租人享有的權利,應通過民事途徑予以主張。
該觀點從側面反映出,承租人與出租人在租賃合同中,對可能發生的征收補償利益如何分配進行約定,在糾紛解決中變得越來越重要。
對征收補償利益的另外一種預定,是在具體征收項目的補償方案中。有些安置補償方案,會對停產停業損失、搬遷費用、臨時安置費用等補償在承租人與所有權人之間按照既定比例分配,承租人亦需要注意。
好了,關于50平米房屋拆遷補償標準和2020年50歲工亡事故賠償多少的問題到這里結束啦,希望可以解決您的問題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