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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刑事拘留的條件是什么?
1、法律分析刑事訴訟法規定刑事拘留:刑事拘留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其一刑事訴訟法規定刑事拘留,拘留刑事訴訟法規定刑事拘留的對象是現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現行犯是指正在實施犯罪刑事訴訟法規定刑事拘留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證據證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緊急情形之一。
2、檢察院適用的刑事拘留條件一是犯罪后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是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只有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有刑事拘留的決定權,法院沒有刑事拘留的決定權,但是法院可以決定采取司法拘留。
3、具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團伙作案重大嫌疑者。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對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機關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時被發覺的。(2)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犯罪的。
4、刑事拘留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其一,拘留的對象是現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現行犯是指正在實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證據證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緊急情形之一。
刑訴拘留的時間有哪些法律規定
刑事拘留最長為37日。【法律依據】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刑事拘留是以日為計算單位而且期間開始之日不算在期間以內,即從期間開始的次日計算。期間的屆滿以法定期間日數的最后一日為止。押解途中的時間應算刑事拘留時間。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 拘留后,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刑事拘留的期限由《刑訴法》第89條規范,分為37天、77天、307天。《刑訴法》第103條指出,計算期間的開始時和日不計入期內,即拘留日期如在某年某月的3日,則計算時間從4日開始。法律細則如下:公安機關在拘留后的3日內,如需逮捕,應提交人民檢察院審批,特殊情況可延長至4日。
刑事拘留最短是多長時間
刑事拘留最長是37天刑事訴訟法規定刑事拘留,最短是3天。【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刑事訴訟法規定刑事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法律分析刑事訴訟法規定刑事拘留:三天。雖然刑事拘留是臨時性的強制措施,但是由于偵查案件需要一定的時間,一般情況下,刑事拘留最短約為三日。具體來說,刑事訴訟法并沒有規定刑事拘留的最低下限。如果案件確實簡單,而且公安機關經過查證之后,發現犯罪事實并不屬實,這時候當然可以立即決定釋放涉嫌犯罪的當事人。
法律分析刑事訴訟法規定刑事拘留:按照法律規定,刑事拘留最短期限是24小時內。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六條的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拘留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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