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湛江交通事故怎么賠償金,以及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 1、交通事故湛江住院伙食補助費標準2022
- 2、廣東湛江意外死亡事故最高賠償
- 3、交通事故賠償是如何計算的?
- 4、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怎么計算的?
- 5、交通事故,賠償金如何計算?
- 6、交通事故該怎么賠償?
交通事故湛江住院伙食補助費標準2022
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標準來補助。住院伙食補助費,一般都是參照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標準來補助,其陪護人員不享受此項賠償。“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廣東湛江意外死亡事故最高賠償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賠償項目包括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撫慰金等。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七條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第二十八條 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第二十九條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img]交通事故賠償是如何計算的?
在交通事故賠償中,涉及的賠償項目較多,計算方式也各種各樣,沒有接觸過的朋友一時難以搞清。今天,“四哥有說法”給大家簡單地介紹一下,僅供參考。
一、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包括:
交通事故賠償項目,是指交通事故當中肇事者給予受害者的賠償所包含的項目,主要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 、喪葬費、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財產損失、殘疾輔助器具費的賠償標準 。
二、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及法律依據:
(一)、醫藥費:
計算公式: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治療費等收款憑證所載費用之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9條: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二)、誤工費
計算公式:
A類: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賠償
B類:受害人無固定收入(受害人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
公式=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X(元/年)×誤工期限(天)÷365(天)
C類:受害人無固定收入(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
公式=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X(元/年)×誤工期限(天) ÷365(天)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0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三)、護理費
計算公式:
1、護理人員有收入(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
①護理人員有固定收入:按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賠償
②護理人員無固定收入: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X(元/年)×誤工期限(天)÷365(天)
2、護理人員無收入或雇傭護工
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元/天)×護理期限(天)。
3、護理期限:
① 護理至受害人恢復自理能力為止;
②因傷致殘不能恢復的,護理期限結合受害人年齡、健康狀況等確定合理期限,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1條: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四)、交通費
計算公式:正式票據所載實際交通費用之和。(包括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交通費用,票據所載事項應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吻合)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2條:
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五)、住院伙食補助費
計算公式:
1、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2、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此時住院伙食補助費還包括受害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3條:
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六)、喪葬費
計算公式: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元/月)×6(月)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7條: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七)、殘疾賠償金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或傷殘等級確定;因傷殘未導致實際收入減少對殘疾賠償金作適當調整。
計算公式:
1、受害人為城鎮居民(或農村居民符合按照城鎮居民索賠條件)
(1)≤60周歲: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20(年)×傷殘賠償系數;
(2)60-75周歲: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20-(實際年齡-60)}年×傷殘賠償系數;
(3)≥75周歲: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5(年)×傷殘賠償系數;
2、受害人為農村居民
(1)≤60周歲: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X(元/年)×20(年)×傷殘賠償系數
(2)60-75周歲: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X(元/年)×{20-(實際年齡-60)}年×傷殘賠償系數
(3)≥75周歲: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X(元/年)×5(年)×傷殘賠償系數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5條: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八)、死亡賠償金
計算公式:
1、受害人為城鎮居民(或農村居民符合按照城鎮居民索賠條件)
(1)≤60周歲: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20(年)
(2)60-75周歲: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20-(實際年齡-60)}年
(3)≥75周歲: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5(年)
2、受害人為農村居民
(1)≤60周歲: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X(元/年)×20(年)
(2)60-75周歲: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X(元/年)×{20-(實際年齡-60)}年
≥75周歲: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X(元/年)×5(年)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9條: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九)、被扶養人生活費
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得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或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
計算公式:
1、被扶養人為城鎮居民
(1)≤18周歲: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X(元/年)×(18-實際年齡)÷扶養人數×傷殘賠償指數。(備注:受害人死亡的傷殘賠償指數看作1計算。下同)
(2)≤60周歲(被撫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X0(元/年)×20(年)×傷殘賠償指數。
(3)60-75周歲: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X(元/年)×{20年-(實際年齡-60)}÷扶養人數×傷殘賠償指數。
(4)≥75周歲: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X(元/年)×(年)5÷扶養人數×傷殘賠償指數。
2、被扶養人為農村居民
(1)≤18周歲: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X(元/年)×(18-實際年齡)÷扶養人數×傷殘賠償指數。
(2)≤60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X(元/年)×20(年)÷扶養人數×傷殘賠償指數。
(3)60-75周歲: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X(元/年)×{20年-(實際年齡-60)}÷扶養人數×傷殘賠償指數。
(4)≥75周歲: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X(元/年)×5(年)÷扶養人數×傷殘賠償指數。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8條: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十)、精神損害撫慰金
根據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害手段、場合、行為方式、侵權行為造成的后果、侵權人的獲利情況、侵權人經濟賠償能力、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確定。
注意事項:
①精神損害撫慰金計算的具體標準,因個案和地域經濟發達程度的不同會有較大差異。目前深圳地區一般按如下標準計算:根據傷殘等級從10級至1級分別對應為1萬至10萬,死亡的,同1級。
②司法實踐操作中:在訴訟中,注意該費用應在訴訟請求中明確提出在交強險中優先支付。商業保險中沒有精神損失的賠償項目。
(十一)、財產損失
根據估損清單及相應財產有效憑證主張(包括車輛維修、施救損失;車載貨物損失;經營車輛停運損失;非經營車輛替代支出的交通費等等)。
(十二)、殘疾輔助器具費的賠償標準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二十六條規定,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
第三十二條規定:“超過確定的護理期限、輔助器具費給付年限或者殘疾賠償金給付年限,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繼續給付護理費、輔助器具費或者殘疾賠償金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賠償權利人確需繼續護理、配制輔助器具,或者沒有勞動能力和生活來源的,人民法院應當判令賠償義務人繼續給付相關費用五至十年。”
殘疾輔助器具費以補償傷者的實際損失為目的,對使用年限具有顯著可能超過二十年的傷者,其殘疾輔助器具費應當按照傷者的實際使用器具的單價計算至平均壽命七十周歲。若殘疾者在年滿七十周歲前便死亡的,對于未實際發生但侵權人已經支付殘疾輔助器具費,應當由殘疾者一方返還給侵權人。
三、涉及的相關術語注釋
1、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即國民家庭全部現金收入中扣除所得稅、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障費等費用后剩余的用于安排家庭日常生活的那部分收入。
2、傷殘賠償系數
根據傷者傷殘的嚴重程度將傷者殘疾劃分為十個等級,一級傷殘的賠償系數是百分之百,二級傷殘的賠償系數是百分之九十,以此類推。
3、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
農村居民各來源收入總和合扣除其經營性支出、稅費支出所剩余的收入,計算公式是:農村居民純收入=家庭總收入-家庭費用支出-稅費支出-生產性固定資產折舊損失。
4、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
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以城鎮居民個人購買商品和勞務兩方面支出作為重要權衡指標。
5、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
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是指農村常駐家庭用于日常生活的全部開支,也即農民家庭實際生活消費支出,反應農民的消費水平。
結束語:
交通事故的賠償計算較為復雜,此文僅供大家參考,涉及實際運用時,還應當向專業律師請教。
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怎么計算的?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需要賠償由此產生的醫療費,包括醫院的診療費用,各種藥物、器具的費用,此外還包括護理費,誤工費,營養費等等。還需要給家屬,一次性傷亡補助金。還是需要根據當地的標準計算,大概死者是農村人10萬元左右,城市人20萬左右。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主要包括以下賠償項目:
1、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20年計算。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沒增加1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2、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難度職工平均工資6個月標準;
3、被扶養人生活費,被撫養人是未成年人的,計算至18周歲;是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20年。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沒增加1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4、家屬交通費,原則不超過三人處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交通費;超過的按三人計算。
5、家屬住宿費,原則不超過三人處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住宿費;超過的按三人計算。
6、家屬誤工費,原則不超過三人處理交通事故的合理誤工損失;超過的按三人計算。
7、精神損害撫慰金。受訴法院所載地的經濟發展狀況不同,精神損害賠償數額也有所不同。
8、搶救費。按實際發生的計算。
死亡賠償金的分配從理論上說,該筆死亡賠償款應當屬于所有具有原告資格的親人共同享有,任何人的份額都是一樣的,分配賠償款的金額也是相同的。但是,考慮到受害人親屬成員的不同情況,應適當照顧無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成年人及未成年人的利益。
所有具有原告資格的親人,即死者的近親屬。民訴法中的“近親屬”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配偶、父母、子女是第一順序的原告,只有死者沒有第一順序的親屬時,其他近親屬才可以享有原告資格。
對于死亡賠償款,受害人親屬未起訴請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分割。這是貫徹民訴中“不告不理”原則,當事人沒有向法院提出請求,人民法院不可以主動剝奪或者賦予當事人權利。
交通事故,賠償金如何計算?
交通傷殘賠償金的計算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五條,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交通事故該怎么賠償?
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及其計算標準:
一、賠償項目
1、醫療費2、住院伙食補助費3、誤工費4、護理費5、交通費6、住宿費7、營養費8、殘疾輔助器具費9、殘疾賠償金10、被撫養人生活費11、死亡賠償金12、喪葬費13、精神損害撫慰金(構成犯罪的沒有此項)
二、賠償金額的計算方法
1、醫療費賠償金額為醫療期間實際花費的數額。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于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最高院解釋)第十九條規定: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醫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醫療費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院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計算公式為:醫療費賠償金額=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他。
2、住院伙食補助費的計算公式: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住院天數。
3、誤工費賠償金額的計算公式:
有固定工資的:誤工費賠償金額=誤工時間(天)×收入水平(天\元)
無固定工資的又分兩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能夠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的狀況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公式:誤工費賠償金額=誤工時間(天)×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第二種情況:不能夠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工資收入狀況的。公式:誤工費賠償金額=誤工時間(天)×相通、相近行業上一年的職工平均工資(天\元)。
《最高院解釋》第二十條規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殘致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傷殘評定時機,按照國家標準《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程度評定》(GB18667—2002)的有關規定確定。目前公安部正在起草《人身損害受傷人員誤工損失日評定準則》,待其發布后,即可按其規定計算誤工時間。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4、護理費賠償金額的計算公式: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誤工費標準計算;
(2)無固定收入的公式為:護理費賠償金額=同級別護理勞務報酬×護理期限。
《最高院解釋》第二十一條規定:“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基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當事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5.交通費賠償金額的計算公式:交通費賠償金額=往返費用×往返次數×往返人數
《最高院解釋》第二十二條規定:“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6、住宿費:外地親屬處理事故在事故發生地住宿費,按照票據計算。
7、營養費賠償金額的計算公式:根據《最高院解釋》第24條規定:“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所以關于營養費賠償的明確標準并沒有,一般認為,經法醫鑒定或治療醫院證明,受害人傷情嚴重,確需補充營養食品作為輔助治療的,其費用可以酌情賠償。親友探視時所攜帶的營養品應認定為贈予,在計算營養費賠償金時不應計入。
8、殘疾輔助器具費賠償金額的計算公式:殘疾輔助器具費賠償金額=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器具數量
《最高解釋》第二十六條規定:“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置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置機構的意見確定。”
9、殘疾賠償金的計算公式:
第一種情況:60周歲以下人員的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傷殘系數×20年;
第二種情況:60周歲—75周歲之間人員的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傷殘系數×[20-(實際年齡-60)];
第三種情況:75周歲以上人員的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傷殘系數×5年。
傷殘系數,傷情評定為一級傷殘的,按全額賠償,即100%;二至十級的,則以10%的比例依次遞減。多等級傷殘者的傷殘系數計算,參照《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GB18667-2002)附錄B的方法計算。
《最高院解釋》第二十五條中規定:“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據北京市統計局數字,北京市2005年城鎮居民人居可支配收入17653元/年,農村居民人居純收入7860元/年。
10、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的計算公式:
(1)不滿18周歲的人員被扶養人生活費=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農村人均年生活消費性支出)×(18-實際年齡);
(2)18周歲—60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生活費=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農村人均年生活消費性支出)×20年;
(3)60周歲—75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生活費=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農村人均年生活消費性支出)×[20-(實際年齡-60)]年;
(4)75周歲以上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生活費=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農村人均年生活消費性支出)×5年;
(5)有其他扶養人時,賠償義務人承擔的被扶養人生活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扶養人數;
(6)被扶養人有數人時,賠償義務人承擔的年賠償總額≤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性支出)。
湛江交通事故怎么賠償金的介紹就聊到這里吧,感謝你花時間閱讀本站內容,更多關于、湛江交通事故怎么賠償金的信息別忘了在本站進行查找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