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計劃生育法》的規定,未婚女性懷孕并不屬于違法行為,但是婚后打胎則是違法的。具體來說,婚后打胎違反了我國的計劃生育政策,因為夫妻雙方有責任遵守的生育政策,保證計劃生育的實施。
實際上,我國的計劃生育政策早在1979年就開始實施,旨在控制人口數量,減輕社會壓力,提高國民素質等。因此,婚后打胎不僅違反了法律法規,也有悖于社會倫理和道德。
如果夫妻雙方確實有急需打胎的情況,可以按照法律規定前往合法的醫院進行手術。但是如果沒有急需打胎的情況,而是因為個人原因或是不負責任的行為導致的懷孕,那么婚后打胎就是不道德的行為。
總之,婚后打胎是違法行為,不僅違反了法律法規,也有悖于社會道德和倫理。如果夫妻雙方遇到急需打胎的情況,應該按照法律規定前往合法的醫院進行手術,而不是私自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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