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 1、經濟糾紛起訴遵循屬地原則還是屬人原則?
- 2、船員沒有違反合同規定老板扣錢應該找什么地方處理?
- 3、產生經濟糾紛的一方人在國外,另一方可以在國內提起訴訟嗎?
- 4、異地經濟糾紛,本地可以起訴嗎
- 5、經濟糾紛公安局哪個部門管
經濟糾紛起訴遵循屬地原則還是屬人原則?
經濟糾紛適用民事訴訟法,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不是單純的屬地原則或屬人原則。屬地原則和屬人原則在刑法和稅法中適用。《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分析:據我國的訴訟相關法律規定,為了方便訴訟雙方,我國實行歸屬地訴訟管轄的原則,也就是說根據歸屬地來確定訴訟受理的法院,訴訟雙方在哪個行政區域內就應向哪個法院提出訴訟申請。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十七條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法律分析:兩者不矛盾。屬地主義排斥屬人主義。根據我國法律,采用的對象效力原則為:以屬地主義為主,與屬人主義、保護主義相結合。屬地主義優先于屬人主義。 屬人主義,即法律只適用于本國公民,不論其身在國內還是國外,非本國公民即使身在該國領域內也不適用。
我國目前并沒有采用屬人管轄權原則,而是采用屬地管轄權原則。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十七條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醫的地方除外。 國家管轄權的主要原則包括屬地管轄原則、屬人管轄原則、保護管轄原則和普遍管轄原則,其中屬地管轄和屬人管轄是主要原則,保護性管轄和普遍性管轄是對傳統國際法上國家管轄權的擴展。
船員沒有違反合同規定老板扣錢應該找什么地方處理?
可以申請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勞動爭議的調解:(1)申請;(2)受理;(3)調查;(4)調解;(5)制作調解協議書。你的問題還沒有到這個地步,只不過和老板發生了一些經濟糾紛,屬于分配不均罷了,一般通過溝通可以消除誤會的,沒有必要興師動眾,成本也太高了。希望能夠幫到您。
找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申訴,要求解決。按照《勞動法》規定,工資按月發放。當月可以發放上月的工資,但跨月違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發放工資,逾期不支付的,還要加付賠償金。《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
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可以到當地勞動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系,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這個你需要找海事部門進行仲裁。現在合同不滿依然可以因為你犯錯而炒魷魚,如果他們沒有拖欠你路費和工資,就沒問題,你去仲裁也沒用。
由于公司未能按時發放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以提出辭職,并要求經濟補償。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行政部門進行舉報,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勞動監察大隊協調不成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對勞動仲裁裁決拒不執行的,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產生經濟糾紛的一方人在國外,另一方可以在國內提起訴訟嗎?
這種情況可能發生當一方當事人選擇在國外法院提起訴訟船上出現經濟糾紛找誰,而另一方則在國內法院尋求救濟。在這種復雜交織船上出現經濟糾紛找誰的司法背景下,我們來看看法律如何妥善處理這類案件的細節。(p)首先,當兩方同時啟動訴訟時,中國法院和外國法院都擁有處理案件的權力。
不可以異地起訴,民事訴訟需要原告到被告戶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或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審理案件實行地域管轄,即原告就被告的原則,就是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被告不到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審理。
國外一方在居住國法院起訴,國內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受訴人民法院有權管轄。 第十六條 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應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七條 已經離婚的中國公民,雙方均定居國外,僅就國內財產分割提起訴訟的,由主要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去法院起訴索要欠債,沒有約定的話一般是要去戶籍所在地法院的,如果欠債人在經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也可以在經常居住地起訴,如果借錢給對方的時候有轉賬憑證的能證明合同履行地即接受貨幣一方所在的也可以在合同履行地起訴。
如果船上出現經濟糾紛找誰你們寫有借條,可以在中國起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糾紛案件法律適用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五條 當事人未選擇合同爭議應適用的法律的,適用與合同有最密切聯系的國家或者地區的法律。
在中國,若一方在國內,另一方在國外,國內一方如要起訴離婚,應向自己戶籍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訴訟。若戶籍地與經常居住地不同,應向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法院收到訴狀后,會將傳票及訴狀寄給國外的被告。若無法直接寄送,法院會通過公告方式送達,公告期為6個月。
異地經濟糾紛,本地可以起訴嗎
法律分析:要看具體情況。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民事訴訟一般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轄。但因為是經濟糾紛,所以如果合同約定了可以由本地法院管轄,就可以在本地法院起訴。
當涉及異地欠款且持有欠條的情況時,可在本地進行訴訟,但需符合特定法定條件。根據《民事訴訟法》,此類案件由被告所在地法院處理為主。然而,如借款合同執行地在本地,即可在此提起訴訟。“合同履行地”即為接收貨幣的一方所在地,亦即欠款人的所在地。
可以起訴的,一般以被告所在地進行訴訟。《民事訴訟法》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經濟糾紛公安局哪個部門管
1、經濟犯罪類的案件由公安經濟犯罪偵查部門管轄。如果是民事關系中的經濟糾紛,不屬于公安關系范圍,可以找仲裁機構。仲裁是屬于民間組織,沒有國家強制力做保障,依靠第三方調解,取決于當事人的合意,協商不成可以訴至法院解決。
2、法律分析:經濟犯罪類的案件由公安經濟犯罪偵查部門管轄。如果是民事關系中的經濟糾紛,不屬于公安關系范圍,協商不成可以訴至法院解決。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辦理經濟犯罪案件的若干規定》 第八條 經濟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機關管轄。
3、法律分析:經濟犯罪類的案件由公安經濟犯罪偵查部門管轄。如果是民事關系中的經濟糾紛,不屬于公安關系范圍。法律依據:《公安機關組織管理條例》 第六條 設區的市公安局根據工作需要設置公安分局。市、縣、自治縣公安局根據工作需要設置公安派出所。
4、經濟案件由公安經濟犯罪偵查部門進行管轄。這類部門主要處理涉及經濟犯罪的案件,包括但不限于經濟詐騙、非法集資、貪污等行為。如果只是民事關系中的經濟糾紛,通常不涉及公安管轄,若協商無果,可尋求法院解決。經濟糾紛主要分為兩類,即經濟合同糾紛與經濟侵權糾紛。
5、經濟案件通常由公安 經濟犯罪 偵查部門 管轄 。 如果是民事關系中的 經濟糾紛 ,不屬于公安關系范圍,協商不成可以訴至法院解決。 經濟糾紛有兩類:一是經濟 合同糾紛 ;一是經濟侵權糾紛。 合同糾紛當事人一般協商調解,申請仲裁,也可以向法院提起 訴訟 。
6、經濟糾紛,主要是經濟人之間發生的糾紛,一般涉及到財產利益不歸公安局管。應直接向法院上訴。修訂后的《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公安部令第125號)(以下簡稱《規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暫無相關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