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 1、程序正義和實體正義各自是指什么?
- 2、法律實現正義的兩種方式
- 3、《看得見的正義》陳瑞華——讀書筆記
- 4、遲來的正義為非正義——讀《看得見的正義》有感
- 5、程序正義與實體正義的關系
- 6、怎么理解對程序正義與實體正義?
程序正義和實體正義各自是指什么?
1、程序正義,常被稱為“看得見的正義”,源自于英美法律傳統中的一句著名法律格言:“正義不僅應得到實現,而且要以人們看得見的方式加以實現”。這句話強調了裁判過程的公正和法律程序的正義,相對于裁判結果和實體結論而言。
2、程序公正是指在司法過程中,確保各方當事人訴訟權利得到平等和公正對待的一套規則和程序。它是司法公正的核心要素之一,也是區分司法機關與其他部門處理案件方式的關鍵特征。程序公正的實現,依賴于法律制度的建立,確保司法活動按照既定程序進行,從而促進實體公正的實現。
3、程序正義強調的是法律程序的公正性,而實體正義則關注的是法律結果的公正性。程序正義的內涵與重要性 程序正義是法律程序的基本要求,它要求法律程序的設計和實施必須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法律實現正義的兩種方式
法律實現正義的兩種方式是實體正義與程序正義。首先,實體正義關注法律判決結果的公正,確保案件的結果符合公平和正義的標準。其次,程序正義強調法律程序的公正性,即訴訟過程中各方的權利和機會得到平等對待,確保司法程序的透明和公正。這兩種方式共同構成了法律實現正義的基石,保障了法律的權威和公信力。
法律在實現公平正義的過程中,主要依賴于兩種方式:一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王子犯法與庶人同罪,確保沒有法外之地,沒有特之地;二是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執法必嚴,確保法律的嚴肅性和執行力度。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強調的是法律面前無特權,每個人都必須遵守同樣的法律規范。
法律中的正義概念分為實質正義和程序正義兩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條,國家機構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全國和地方人民代表大會由民主選舉產生并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國家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也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并對它負責,受它監督。
實質正義,作為刑事訴訟法中的專用術語,指的是通過刑事訴訟過程所追求的實體公正和結果正義的廣泛概念。 程序正義強調的是裁判過程的公正性和法律程序的正義性,即人們所關注的看得見的正義。
《看得見的正義》陳瑞華——讀書筆記
北京大學法學教授陳瑞華看得見的正義刑事訴訟的《看得見的正義》是一本法律隨筆集,它以“正義應以可見的方式實現”為核心理念,強調程序正義的重要性。作者通過深入解析法律格言,揭示法律背后的公正理念和準則,對中國法律制度中程序正義的現狀及其存在的問題進行了深度剖析,并提出了司法體制改革的建議。
《看得見的正義》揭示了法律領域中的深層思考,著重于程序正義而非僅關注實體正義。作者陳瑞華戲謔地稱其為“學術下腳料”性質的法學隨筆,旨在為法律初學者和對法律感興趣的大眾提供易于接受的閱讀材料。本書通過二十三個法律格言為小標題,結合各國案例及歷史法律觀點,以通俗易懂的方式闡述法律程序的重要性。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陳瑞華的早期著作,花了一天的時間拜讀完了。書很精彩,當然,也打亂了我的計劃。有人說,從來不要把自己的生活安排的 *** 湊,因為你始終回避不了一本傾慕的好書會打亂你的生活。陳的這本書就應該在這樣的情形下闖入我的生活。認識作者,當然作者并不認識我。
正義不僅要實現,而且要以人們看得見的方式實現自然正義是英國法治(rule of law)的核心概念,是法官據以控制公共行為(public behavior)的基本程序原則。這一原則有兩個基本要求看得見的正義刑事訴訟:一是任何人均不得擔任自己案件的法官看得見的正義刑事訴訟;二是法官應聽取雙方的陳述。
《看得見的正義》(第二版)陳瑞華 著 北京大學出版社;2014-3。正義不僅要實現,而且要以人們看得見的方式實現 正義是法律制度的核心價值,通常表現為實體正義和程序正義。實體正義體現于實體法中,通過裁判結論體現,對法官具有道德約束。
遲到的正義還算正義。法學家陳瑞華在《看得見的正義》一書中從司法程序上對“遲到的正義”進行了反思。在他看來,“遲來的正義之所以為非正義,倒不是因為實體結論發生了錯誤或者造成了實體上的不公正,而是由于實體結論的過遲產生而造成了程序過程上的不公正”。
遲來的正義為非正義——讀《看得見的正義》有感
1、遲來的正義為非正義,讓我發現的是程序正義“這片新大陸”。呼格被迫用他寶貴的生命警示司法權柄者“重證據,不臆斷。重人權,不擅權,不為一時政治之權益而棄法治與公正。
2、是最初在法律媒體上認識的,諸如法制日報等等報刊上得知有這么一個法學學者,其對中國現實的司法體制微詞有加,尤其是我們當前的庭審制度,更是令作者感觸有加。于是,在這份憤懣或者說不甘中,作者扮演了一個公共知識分子的角色,試圖以學者的力量來推動我們身邊的一些個制度或者說事情的改革。
3、遲到的正義還算正義。法學家陳瑞華在《看得見的正義》一書中從司法程序上對“遲到的正義”進行了反思。在他看來,“遲來的正義之所以為非正義,倒不是因為實體結論發生了錯誤或者造成了實體上的不公正,而是由于實體結論的過遲產生而造成了程序過程上的不公正”。
程序正義與實體正義的關系
程序正義與實體正義之間存在內在的統一性。首先,兩者追求的最終目標是一致的,即公正地解決糾紛。其次,實體正義的實現依賴于程序正義的保障。 盡管如此,程序正義在相對于實體正義時,也表現出一定的獨立性。首先,程序正義有自身獨立的評價標準。其次,程序正義的實現并不直接依賴實體正義。
實體正義是相對的,其實現依賴于程序正義。 程序正義在法律中的作用,一方面是為了解決糾紛和沖突提供規則和程序,另一方面是確保解決過程中的公正性。 程序正義與實體正義有著內在的一致性:首先,兩者的終極目標相同,都是追求糾紛的公正解決;其次,實體正義的實現需要程序正義的保障。
法律分析:實體公正和程序公正都是實現正義的一部分,程序正義是為了保障實體正義。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五十二條 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必須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夠證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無罪、犯罪情節輕重的各種證據。
總結:程序正義與實體正義是相輔相成、辯證統一的關系,它們是互為目的和手段,是執法與立法,以及形式與實質的關系。如同一輛車的兩個輪子,缺一不可,不能偏廢。
實體正義分為一般正義和個別正義,分別關注法律規則的總體公正和個案的公正處理。 程序正義與實體正義之間的關系是相互依存的。程序是實現實體正義的路徑,是目的與手段的橋梁。 程序作為形式,對于實體正義的實質有著過渡和補救的作用。
怎么理解對程序正義與實體正義?
在法律領域,程序正義與實體正義是維護公正的兩個重要方面,它們共同支撐著法治的平衡。 程序正義強調的是公正的過程,而非結果。它是通過嚴謹的訴訟程序、公正的程序性權利和義務,確保實體法的權利義務得到公正執行。 程序正義確保的是過程的透明與合理,使每個參與者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的存在。
程序的獨立價值并不意味著程序正義可能脫離實體正義的內在要求,而與實體正義不存在必然聯系,無論程序正義還是實體正義,其終極指向都是社會實質正義。
程序正義強調的是法律程序的公正性,而實體正義則關注的是法律結果的公正性。程序正義的內涵與重要性 程序正義是法律程序的基本要求,它要求法律程序的設計和實施必須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 過程與目的:實體正義體現在結果的公正,而程序正義則確保過程的公正。程序的公平正義對于法治目標的實現至關重要。通過規范的法律程序,可以使結果更加令人信服,形成良性循環。- 形式與實質:程序正義為實體正義提供了操作框架,并對實體正義起到過渡和補救的作用。
程序正義與實體正義是法律領域的兩個核心概念,它們分別側重于法律過程和法律結果的公正性。 程序正義的內涵與重要性 程序正義要求法律程序在設計及執行過程中遵循公正、公平和公開的原則。在司法過程中,程序正義體現于立案、調查取證、庭審、判決等各個環節,確保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得到充分尊重和保障。
實體公正是指在司法實踐中,司法人員嚴格依照行政法、民法和刑法等實體法律的規定來處理各類案件。實體公正的實現具有相對性和不確定性,它體現的是個別正義的實現。實體公正的實現是通過公正的程序來推動的,而程序公正則是實現實體公正的手段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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