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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原始證據
- 2、什么證據是刑事訴訟中的非法證據?
- 3、在行政訴訟中未經什么的證據不得作為定案的依據
- 4、刑事訴訟法中證據有哪些?
- 5、刑事訴訟什么情況下可以申請非法證據排除?
- 6、不屬于刑事訴訟證據的是什么
原始證據
原始證據,即源于案件事實且無復制、轉述等中間環節的直接證據。
法律分析:原始證據是指司法人員直接從原始出處獲取的未經復制和轉述的證據。司法人員直接從刑事被害人或民事訴訟當事人處獲取的陳述,從目睹證人處得到的有關案情的證言,刑事被告人的供述,物證的原件,書證的原本等均為原始證據。
原始證據與傳來證據,是法律中用于描述證據來源的兩種分類。原始證據是指直接來源于案件事實的證據,比如合同原件、現場物證等,這些證據被認為是更為可靠,因為它們直接來源于案件,無需經過任何中間環節或轉述。
概念不同 (1)原始證據是指直接來源于案件客觀事實的證據,如合同原件、購物發票等,它是第一手的證據材料。(2)傳來證據也稱派生證據,是指經過一定的中間環節、間接來源于案件事實的證據,如物證的照片、合同復印件、轉述的證言等,它是從原始證據中派生而來的證據,是第二手的證據材料。
什么證據是刑事訴訟中的非法證據?
法律分析:非法證據是“合法證據”的對稱,是指因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取得的程序違法而不具有可采性的證據材料。刑事訴訟中,非法證據主要分以下幾種:《刑事訴訟法》規定的8種證據以外的證據形式;法定人員以外的人非法收取的證據材料;非經法定程序收集的證據材料。
法律分析:非法證據:(一)采用刑訊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二)采用暴力、威脅以及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三)收集物證、書證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嚴重影響司法公正的,應當予以補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釋;不能補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釋的。
“非法證據”是“合法證據”的對稱,是指因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取得的程序違法而不具有可采性的證據材料。刑事訴訟中,非法證據主要分以下幾種: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8種證據以外的證據形式;法定人員以外的人非法收取的證據材料;非經法定程序收集的證據材料。
【法律分析】證據的形式、收集、出示和查證都符合法律規范,具有可采性的證據。證據合法性的核心問題是解決證據材料的證據能力問題。證據能力,又稱為證據資格,是指證據資料在法律上允許其作為證據的資格。而非法證據排除原則,是指在刑事訴訟中應當排除那些通過非法手段獲取的證據的規則。
在我國刑事訴訟中,非法證據主要是指: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7種證據以外的證據形式;法定人員以外的人非法收取的證據材料。例如,商場保安人員主持的對犯罪嫌疑人的辨認;非經法定程序收集的證據材料。
在行政訴訟中未經什么的證據不得作為定案的依據
1、凡經查證確實屬于采用刑訊逼供或者威脅、引誘、欺騙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2、法律分析:證據應當在法庭上出示,并經庭審質證。未經庭審質證的證據,不能作為定案的依據。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應當保密的證據,不得在開庭時公開質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四十三條 證據應當在法庭上出示,并由當事人互相質證。
3、未經法庭質證的證據不得作為定案的依據。如果證據在庭前證據交換過程中雙方無爭議并記錄在卷,且在庭審中被提及,這些證據可以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基礎。在特定情況下,如被告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法庭可能需要作出缺席判決。此時,被告提供的證據不能作為定案依據,但前提是庭前證據交換中雙方對此沒有爭議。
4、證據應當在法庭上出示,并經庭審質證。未經庭審質證的證據,不能作為定案的依據。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應當保密的證據,不得在開庭時公開質證。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調取的證據,由申請調取證據的當事人在庭審中出示,并由當事人質證。
5、在司法實踐中,證據是認定案件事實的關鍵,未經質證的證據不得作為定案依據是一項重要的法律原則。證據的重要性 證據是訴訟活動的核心,它承載著案件事實的信息,是法官認定案件事實、作出裁判的基礎。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和關聯性對于案件的公正處理至關重要。
6、生效的判決書中的證據,沒有經過質證,沒有經過法院核實,將不具有法律效力!《關于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證據規定》)第三十五條第一款規定:“證據應當在法庭上出示,并經庭審質證。未經庭審質證的證據不能作為定案的依據。
刑事訴訟法中證據有哪些?
1、律師解包括八種。刑事訴訟證據包括八種:物證;書證;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鑒定意見;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視聽資料、電子數據。刑事訴訟證據,是指以法律規定的形式表現出來的能夠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一切事實。
2、刑事訴訟證據有以下這些:(一)物證;(二)書證;(三)證人證言;(四)被害人陳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六)鑒定意見;(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
3、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證據的種類共有八種,它們分別是: 物證:這類證據是通過物品的外部特征、物質屬性、所處位置以及狀態來證明案件事實的。例如,犯罪工具、犯罪現場遺留物品、贓物、血跡、精斑、腳印等都屬于物證。
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規定了刑事案件證據的八個種類,分別是:(一)物證,是指以其物質屬性、外部特征、存在狀況等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一切物品和痕跡。(二)書證,是指以其記載的內容和反映的思想來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書面材料或其他物質材料。
5、【法律分析】在刑事訴訟中,認定被告人有罪的證據有八種:物證、書證、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被告人供述和辯解、鑒定意見、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視聽資料、電子數據。物證指以外部特征,物質屬性、所處位置以及狀態證明案件情況的食物或痕跡。
刑事訴訟什么情況下可以申請非法證據排除?
1、刑事訴訟法中非法證據排除范圍是:執法機關違反法定程序制作的調查收集的證據材料;在超越職權或濫用職權時制作或調查收集證據材料;律師或當事人采取非法手段制作或調查收集的證據材料;執法機關以非法的證據材料為線索調查收集的其他證據。
2、執法機關違反法定程序制作的調查收集的證據材料。在超越職權或濫用職權時制作或提查收集證據材料。律師或當事人采取非法手段制作或調查收集的證據材料。執法機關以非法的證據材料為線索調查收集的其他證據。
3、什么情況下可以申請非法證據排除 律師解非法證據排除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偵查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使用非法手段取得的證據不得在刑事審判中被采納。
不屬于刑事訴訟證據的是什么
不屬于刑事訴訟證據的是偵查工作日志。屬于刑事訴訟證據的包括:(一)物證;(二)書證;(三)證人證言;(四)被害人陳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六)鑒定意見;(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刑事訴訟證據不包括有以下:能夠證明案件事實的物證;書證;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鑒定意見;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視聽資料、電子數據以外的物品。
在刑事訴訟中,哪些內容不屬于證據呢?答案是偵查工作日志。刑事訴訟證據主要分為八類:物證、書證、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供述與辯解、鑒定意見、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視聽資料與電子數據。這些證據只有在經過查證屬實后,才能作為定案的依據。讓我們詳細解析這八類證據。
法律主觀:刑事訴訟中的證據的分類:第一種是物證,第二種書證,第三種,證人證言,第四種,被害人陳述,第五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辯解,第六種,鑒定意見,第七種,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以及第八種,視聽資料,電子數據。
能直接證明案件發生的過程,屬于直接證據。B項正確,目擊證人指認并陳述的犯罪過程,可直接證明案件主要事實。屬于直接證據。C項錯誤,法醫部門的鑒定意見無法直接證明案件主要事實,屬于間接證據。D項正確,視聽資料可直觀再現犯罪經過,屬于直接證據。本題為選非題,故正確答案為C。
非法獲得的證據不可以當證據。我國有非法證據排除的規則,如果某樣證據被認定為非法取得,則不可以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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