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關于農村親戚拆遷補償標準很多朋友都還不太明白,今天小編就來為大家分享關于民法典2020年破壞祖墳的賠償標準的知識,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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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轉讓價格是多少
嚴格來說,空白宅基地轉賣是非法行為。如果被國土資源部門追究,可能還要被罰款。當然,一個地方會有一個地方的情況,在有些地區,如果是本村、本組戶與戶之間的宅地轉讓,管理部門一般也不會追究,還有另一種情況就是,如果有人出面干涉宅地轉讓,或是暗地里向管理部門舉報宅基地轉讓行為,那管理執法人員肯定是要制止追究責任的。
在我國實施的最新宅基地政策中,宅基地屬于農民集體所有,農民個人沒有所有權,只有使用權。目前我國絕大部分地區(少數地區試點“宅基地非本村集體經濟組織外流轉”)都只能村集體內部成員之間進行宅基地的轉讓,在《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第十條中,有明確的規定:“禁止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非法出讓、出租集體土地用于非農業建設。禁止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
此外,在現在農村宅基地確權的政策下,我國對于農村“一戶一宅”做出了明文規定,并且對“一戶多宅”的農民按照不同地方政策采取收回、罰款等打擊措施。而且農村村民將原有住房出賣、出租或贈與他人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得批準。
而上述情況以及嚴格的土地保護政策,都給宅基地的轉讓帶來了困難,在價格上,由于轉讓人群受限(多為那些沒有宅基地,或者“80后”、“90后”結婚需要蓋房的年輕人。),再加上都是“鄉里鄉親”,也就決定了宅基地轉讓價格不可能會被抬得很高。
在偏遠的山區農村,還有許多空心村,原住戶要么在各種條件較好的村買房落戶,要么在城鎮買了商品房,在城市安家落戶。這樣的村里,不掏錢也沒人去住。
在一些交通方便,自然條件較好的行政村,一戶三、四分的空白宅地,有3000~5000元的,也有1~2萬元的,要看宅地的具體區位情況。
在城郊或市郊,那就又另當別論了,七、八萬,十多萬的不等。也有的有價無市,說起來多么多么值錢,張口要價十多萬,但二十年過去了,那地還是原主未動,從來沒有出手過。
現實中也會有如下一些情況。一是宅地戶主已在列定居多年,宅地閑著也是浪費,如果有人愿買,貴賤都好說,隨便出倆錢就能成交。這種情況下,是體現不出市場行情的。二是買方急需,賣方不急,價錢滿意我給你,不滿意不賣,地挌那兒早晚都是自己的,而一旦成交,價格會遠高于當地行情,這種情況下成交的宅地,也反映不出合理的價格。
鑒于上述情況,如果確需宅地,一是要低調,二是要提前做些工作,對一些不利的人、或不利的因素最好提前排除,心中有數,三是請相關的人員到場做中,雖然宅地轉讓不合法,但至少要做到合情、合理、合規。四是按照民俗習慣,要立字為據。做到以上四點,宅地轉讓可能會順利成交,也能避免日后許多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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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戶口教師可以獲得征地補償嗎
您好,如果您擁有本村的農業戶口,并且在本村擁有屬于自己的宅基地,那么您所在的村子進行征收工作是可以獲得征地補償的。如果您是在外村的話,那么宅基地可以依靠流轉的方式擁有,同樣,這塊兒地如果進行了征收工作,您也是可以獲得相關補償的。
民法典2020年破壞祖墳的賠償標準
1、祖墳被挖
首先是經濟損失的賠償準則。侵權職責法第十九條限定:“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方式計量。”如果對墳墓的損害程度較低,能夠確定因修復被毀壞墳墓所支出的合法花費,照此賠償;如果對墳墓的損害程度較高,或者是完全損毀,需要再次安葬的,能夠按照交通意外案件中的喪葬費準則賠償。
2、
其次是精神損害的賠償準則。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職責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第三款的限定,違法損害遺體、遺骨的,能夠向人民法院訴訟請求賠償精神損害。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條
【精神損害賠償】侵害自然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條
【財產損失計算方式】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
農村殘疾人喪葬費標準
農村居民的喪葬費的執行標準是:凡是60周歲以上,繳納過養老保險,正常領取養老金的居民,死亡以后才能夠有喪葬費。一級殘疾人員如果符合以上條件,死亡以后會有喪葬費的,反之即便是一級殘疾人員,死亡以后也沒有喪葬費,喪葬費主要是60周歲以上死亡后才能夠有。
當地上一年度(或前12個月)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由逝者直系親屬領取,如沒有直系親屬,則視情況由組織安葬的人或組織領取,需要開具相關證明。
農村房屋,同村人能買賣嗎
農村房屋,同村人能買賣嗎?在農村同村人買賣房屋是普遍存在的事情。你愿意賣,他愿意買,價格合適,立字化押就算成交了。農村宅基地房屋是可以同村人買賣的。但不論買主或賣主應注意以下事項:
《一》賣主
2018年全國土地確權與宅基地確權已基本結束。根據《宅基地管理辦法》,目前我國使行的是一戶一宅基政策。多余的宅基地房屋,在沒有達到分戶條件的情況下,或者不在鄉鎮集體規劃內的宅基地房屋,是不能進行確權的。如果你出賣的宅基地是己經確權,由于其他種種原因,要到外地居住,或已在城里買了房子,安了家。這種退出買賣是合情合理的。也是順應向城鎮化發展的形勢,但是你一旦退出買賣宅基地使用權,要想再回農村申請宅基地是不予審批的,你可要想清楚啊!
如果是你買賣的宅基地房屋,為多余的宅基地,沒有進行確權,只要有人愿意買,付出地上建筑物款也是應該的。也許買主正沒有宅基地,當然都需要辦理相關手續。這樣買賣了,你得到了一部分收入。反之,你的空閑宅基地超過二年以上,集體有權收回,分給沒有宅基地的戶。
《二》買主作為農村買賣宅基地房屋的買主來說,更要注意多方面的問題。在農村沒有宅基地,就是沒有家。在購買宅基地房屋時,首先要看所買宅基地房屋在不在規劃之內,有沒有確權,本人有沒有確權的宅基地。如果已有一處確權的宅基地,還沒有達到分戶條件,建議你不要買,買了也是違規的房屋,不能進行確權,集體有權收回或拆除。
如果你還沒有宅基地,所買的宅基地房屋已確權,要重新變更,提出申請,村委簽字蓋章,報經鄉鎮 *** 與縣土管局審批,方能成為合法的宅基地。
總之,農村宅基地房屋買賣時,要根據實際情況,具體分析定奪,千萬不能當兒戲。
以上為個人觀點,供你參考!如有不對之處,請在評論區留言!你們的地區對這種情況是如何處理的?
文章分享結束,農村親戚拆遷補償標準和民法典2020年破壞祖墳的賠償標準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嗎?歡迎再次光臨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