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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看守所有哪幾種病不予刑拘?
看守所條例 第十條 看守所收押人犯,應當進行健康檢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傳染病的; (二)患有其他嚴重疾病,在羈押中可能發生生命危險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惡極不羈押對社會有危險性的除外; (三)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一周歲的嬰兒的婦女。
法律分析:一般來講,如果刑拘前能夠提供糖尿病的證明,刑拘在法制科是審核不過的。只要是糖尿病一般都不批的,不光是看守所拒收,拘留所,強戒所,勞教所都不會收,因為糖尿病的患者身體抵抗力和免疫力很差,所以這類病人一般都是保外就醫。
拘留所對任何人都不會進行刑拘,因為那是治安拘留。看守所才是進行刑拘的地方。一般情況,嚴重心臟病患者,比如心臟起搏器,心衰(進去之前體檢檢查出來,或者有醫學病例。)腦中風,腦梗,心肌梗死后綜合癥。重度癲癇,精神病。
一般來講,如果刑拘前能夠提供糖尿病的證明,刑拘在法制科是審核不過的.我之前在公安法制部門工作,只要是糖尿病我們一般都不批的,不光是看守所拒收,拘留所,強戒所,勞教所都不會收,因為糖尿病病人的身體抵抗力和免疫力很差,而且病毒人年紀通常都在五六十歲以上,所以這類病毒人一般都是保外就醫。
不可以。做過腸息肉手術的犯人不適合在看守所服刑。懷疑腸息肉手術病人盜竊不可以刑拘,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看守所收押人犯,應當進行健康檢查,有腸息肉手術經歷的,不予收押。
視情況而定,對患有高血壓、糖尿病、心臟病等嚴重疾病,但經診斷短期內沒有生命危險的,不得暫予保外就醫。保外就醫,是法律規定,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因身體患有疾病,經有有關部門批準取保在監外醫治。保外就醫是監外執行的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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