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唐建敏案的案情探究
1、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2002年的刑事裁定書中寫道:“1972年8月21日,出生于河南省淅川縣的唐建敏,于2000年9月30日晚,穿夾克、戴帽子跟蹤女子黃婭,在宜昌市珍珠路實施搶劫,搶走黃婭身上的一部手機及錢包。此后,唐建敏又連續(xù)作案,搶劫三名女子,并將其中兩人捅成重傷。2001年8月19日,唐建敏被警方擒獲。
2、唐建敏在落網前約一年的時間里,這個窮兇極惡的歹徒在當地4次搶劫獨行女市民,并將其中兩位捅成重傷。案發(fā)后,這個唐建敏曾經由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認定、由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zhí)行槍決。
標簽棗陽怎么找律師
上一篇:拆遷房離婚財產歸屬如何判定?
相關文章
暫無相關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