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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找死刑改判無罪的案例
1、哈爾濱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金軍犯故意傷害罪,并且在緩刑期間故意犯罪,應當執行死刑。哈爾濱市人民法院于2006年4月28日作出(2006)哈刑初字第98號判決:被告人金軍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報請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核準對被告人金軍執行死刑。
2、朱培立在得知莫衛奇獲得無罪釋放判決后表示:“本人作為‘搶救死刑犯’的呼吁者和‘施救教練’,最終看到把兩個死刑犯改判為無罪,尤其是莫衛奇已經兩次判決死刑后再宣告無罪,它說明了任何事情只要認真、不放棄,則會功夫不負有心人。該案的改判,為改革和完善我國的審判制度提供了一個典型案例。
3、曾經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的那個杭州的殺妻案,也迎來了法院的判決。杭州的中級人民法院對這個案犯許國利作出了死刑的判決,這是一個最有應得的判決,也是大家伙預料之中的一個判決。可是許國利對于這樣的判決卻表示不滿,他認為一審證據不足,要求上訴,改判自己無罪,目前案件將擇期宣判。
4、年8月5日,河北省石家莊市西郊孔寨村附近發生一起 *** 殺人案,聶樹斌成為犯罪嫌疑人被抓,后經石家莊和河北省兩級法院審判,被判死刑。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改判聶樹斌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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